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美食推荐] 甲埂村灶台鱼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6-9-15 13:07:1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吃特色灶台鱼,到水口夹埂村,请记住一定是路东这家哦!重要的说三遍,路东,路东,路东!

   水口镇夹埂村灶台鱼,位于水口镇夹埂村路东,饭店环境舒适乙人,有包厢8个,灶台包间6个,大厅灶台9个,桌位12个,能同时容纳200人以上同时就餐。

    饭店特色菜,有特色鱼锅,鸡锅,饿锅,同时有各类炒菜,价格实惠,老板厚道,诚信经营。

    国庆期间推出以下活动:中午就餐免费赠送涮菜两道,啤酒两瓶,饮料一瓶。晚餐来就送饮料一瓶,每桌买单凭发送菜品到朋友圈立减10元,送20元代金券。

地       址:水口镇夹埂村路东
用餐电话:0550-5934688

812082571110957875.jpg DSC_5092.jpg DSC_5101.jpg DSC_5100.jpg DSC_5099.jpg 258470904075166796.jpg 448698651437191516.jpg DSC_5098.JPG DSC_5093.jpg DSC_5095.jpg DSC_5097.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4 天

连续签到: 1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6-9-15 19: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9-15 21: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好吃,好想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9-16 11:00:1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似不错!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9-16 17:47:4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吃过一次,菜可能还需要再改进改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9-17 14:23:0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实惠,物美价廉。美味可口,值得品尝。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9-18 10: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鱼的味道真的是不错的,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6-9-20 19:03:5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啊,
Q64dps66HK4Q.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9-21 01:05:5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晚特意去吃了一下,许老板你家的杂鱼是我在来安见过最大的杂鱼,哪叫杂鱼?四条估计就够一锅了,点六个菜三个菜没有,叫服务员上啤酒喊了三遍,还有你家包间里面桌子孬好擦干净点还,场子现在搞这么大有什么用,还不抵以前在路西边时候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9-26 13:06:4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