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 免费药物治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有效控制高血压、2型糖尿病的发病率,提高其发现率、管理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学天长全覆盖再创新进一步深化我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滁发〔2017〕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我县居民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发现率高于90%,规范管理率高于80%;血压、血糖控制率高于80%。 二、实施机构和对象 实施机构是全县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象为我县辖区常住居民,并在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同时已有偿签约服务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 三、免费药物选择 在临床医生的指导下,根据病情和既往的用药习惯,在推荐的6种高血压和2种2型糖尿病药物中进行选择(见附件1),以“治疗可靠有效、质优价廉”为原则,尽可能满足患者的基本治疗需求。 四、经费保障 县财政设立高血压、2型糖尿病药物免费治疗专项资金,用于购买药物、宣传等。乡镇卫生院每季度上报药品采购资金到县卫计委,县卫计委汇总后报送遴选药品采购金额到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药品采购资金拨付到乡镇卫生院。 五、工作步骤 (一)基线调查。各乡镇卫生院要组织村卫生室认真开展基线调查工作,统计本辖区内建档人群已有偿签约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数及其服用药物,选出服用药物在免费药物目录内的人员,测算年度免费服药人数及所需经费。(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二)登记申报。已经建档的患者,经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审核后进行登记(附件4),并发放免费药物治疗卡(附件3);新增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需提供县级医院的诊断证明、药物处方或门诊病历,再进行登记发卡。(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三)药品遴选。各乡镇卫生院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遴选适合本辖区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治疗药物进行集中采购。(完成时间:8月31日前) (四)实施发放。自9月1日起,村卫生室每季度根据基线登记患者和用药品种数量,汇总报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按照预算,由遴选药品配送企业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再由乡镇卫生院分发到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发放到患者。持有免费药物治疗卡的患者,由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填写门诊病历并出具处方(处方一式二份,乡镇和村各留一份,一般不超过30日用量,药物服完前三天才可再次免费领取治疗药物),在村卫生室药房专柜领取免费药物。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免费药物治疗工作是提升高血压、2型糖尿病发现率和管理率的有效手段,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专人牵头负责,确保免费药物治疗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宣传动员。各乡镇卫生院要通过宣传栏、发放明白纸、上门入户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居民宣传免费药物治疗政策、意义和适用范围,让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对一些不在用药目录的患者,要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三)规范工作流程和发放程序。各乡镇卫生院要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成立专门审核小组负责免费治疗患者的资料收集和审核。各乡镇卫生院必须确定2-3人作为免费服药发放的处方医师,并将名单上报县卫计委。同时对服药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化系统管理,定期随访,对患者药物治疗、非药物干预进行个性化指导,建立患者专项档案,由责任医生将新建的专项档案及时录入到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便于及时追踪。免费服药的处方单独装订,药品专柜摆放。领取免费药物患者如不能参与乡镇卫生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病干预、不进行有偿签约服务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暂停对其发放免费药物。 对下列情况,应及时停止发放免费药物,收回药物治疗卡,并将名单上报县卫计委: 1、使用免费药物治疗后,血压或血糖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患者,主治医生应及时调整治疗药物,调整后的药物不在免费服药目录内的; 2、转借他人使用治疗卡的; 3、死亡或长期不在本县居住的。 (四)做好健康评估及时统计上报。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的登记、统计和上报,设立专门台帐,保存记录病人的发药登记,全程监管病人服药。各乡镇卫生院每季度定期开展免费服药患者健康宣教活动(活动材料包括照片、签到簿、课件),并在下季度申请免费药物时将上述材料一同与药品申请调拨计划上报县卫计委,材料不齐全不得申请药物领取。 (五)严肃工作纪律和督导检查。由县卫计委牵头,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乡镇卫生院专项督导工作,随机选出部分免费服药患者进行调查,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取消定点医院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情节严重者,移动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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