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通知公告] 公 告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7-11-20 11: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保障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井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在建阳南路、永阳东路、塔山东路、清流东路、清流西路、沿河路、新河路、健康路、鼓楼街、城河路违反机动车禁停规定的,实施电子抓拍,并给予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理解支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7年11月20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11-20 11:39:2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8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7-11-20 12: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请加强对非机动的管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11-20 12: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罚多少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11-20 13: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早该整顿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11-20 13:48:17 | 显示全部楼层
wdj2099 发表于 2017-11-20 12:02
也请加强对非机动的管理!!!

路要一步步行,法要渐进式推而广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11-20 13: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交通规则的加强管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46 天

连续签到: 2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11-20 13:56:5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11-20 14: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要首先解决群众停车难的问题,然后再考虑处罚措施的实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11-20 14:4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要注意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