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曝光台] 四中路口人行道,要我怎么说呢?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7-12-4 18: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中路口两条人行道,东边为什么不打通呢,很多人都逆行好危险,请市政关注一下。望尽快解决!

IMG20171202103904.jpeg

IMG20171202103909.jpe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0 天

连续签到: 3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12-4 18:57:3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奇葩设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12-4 19: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12-4 19: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规划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12-4 21:18:0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以后修路的时候再打通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12-5 03: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mocs_18:}{:mocs_18:}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7-12-5 08: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把行人往机动车道上引{:mocs_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81 天

连续签到: 25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12-5 10: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往绿化带里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7-12-5 11: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行横道不单独四中,建行哪里也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12-5 14: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阳南路属于2017年重点项目,由县重点局负责,目前此道路尚未移交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