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其它] 玩人丧德 玩物丧志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54 天

连续签到: 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分享到:
发表于 2017-12-10 10: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两湖布衣 于 2017-12-10 10:15 编辑

玩人丧德 玩物丧志

     《尚书·旅獒》记截:“玩人丧德,玩物丧志。”
     意思是说,如果沉迷于女色,就败坏了高尚的德行;如果迷恋于自己所喜爱的物品,就会丧失进取的方向。
     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三千多年前,周武王在周公旦的辅助下消灭了失去民心的商朝,建立了自己的西周王朝,由于武王灭商是顺乎民意的行为,所以周武王的威德也广播四海,为天下人知。周武王也经常派使臣出使边远地区一些小国。意与他们建立睦邻有好关系。而边远地区的那些小国国王们,因慑于武王的威名,只得先后派使臣到镐京(今陕西西安市)向周武王称臣纳贡。
     当时西周西边的一个小国向周武王进献了一条犬,叫做“獒”,獒体形硕大,凶猛好斗,与周朝饲养的小犬不相同,看到周武王后还会前腿跪下去行礼。(可以想见,这是事先有意训化的)周武王很是喜欢,并重赏了来使。从此以后,周武王置朝中事务于不顾,天天喂养这条犬,走到哪儿就牵到哪儿,简直爱不释手。
     这件事被太保召公看见了,召公觉得事情虽然小,但是不可忽视。退朝后,他便写了一篇《旅獒》文章,呈给周武王,呈文中说道:“德盛不狎侮。狎侮君子,罔以人心;狎侮小人,罔以其力……,玩人丧德,玩物丧志。”
     意思是说:德行高尚的君王是不会轻视侮慢官员的,不然的话就没有人替他竭心尽忠了;轻视侮慢百姓,人民就不会拥戴他……,如果沉迷于女色,就败坏了高尚的德行;迷恋于自己所喜爱的物品,就会丧失进取的方向。
     武王读了《旅獒》后,想到商朝,因商纣王迷恋苏妲己而亡国的教训,觉得召公的劝告是对的,于是把收到的贡品分赐给诸侯和有功之臣,自己则兢兢业业地致力于国家的治理和建设。
     今人是否也有武王当初的那种嗜好呢?我想是有的,就养狗而言,女士偏爱娇小的宠物犬,黑色栗色白色,浑身卷毛,再配以新潮的马夹,具说还有犬鞋,远远小于“三寸金莲”。于是衣食无忧的它们,便颠着“三寸金莲”,迈着轻盈的碎步,围着裙裾转。若是颠累了,还可以在淑女们的酥臂上小睡片刻。先生们则斜拽着南斯拉夫的“斑点”,西伯利亚的“哈士奇”,或德国的“黑背”,一拉一挣之间,能感到人与动物都有一种虚荣的满足,毫不逊于武王牵獒。
     犬,毕竟是动物,动物自然有属于它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它们要撒欢,要觅食,要排泄,要用尿液标注自己的领地,要与同类的其它们比拳量力,排出座次……,如果它的生活方式有人类来给它们设定的话,那么,达尔文的“进化论”是必要修改,犬在地球上离灭绝也就不远了!
     余好事,曾观测:早晨溜狗,约需半小时;冲洗犬舍,清除粪便,约需半小时;加上整理毛发,洗澡修个指甲,怎么也得用个十来分钟。这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在早晨是多么的宝贵啊!用在读书,用在晨练,用在整洁内务,一可增长知识,二可强身健体,三是养成良好习惯,我个人认为,怎么着也比那牵狗摆花架子取虚荣好的多,实用的多。
     所以养狗:扰民(一犬吠众犬随,若失眠者,凌晨后它再来上两声,那只有睁眼到天明了);溜狗:污染环境(溜狗的目的,就是让狗狗排泄粪便,所以小区的道路上,绿化草坪上总见这些不雅物。要命的是,一些私家车的轮胎上也被它们后腿—跷,优雅地打上标记);喂狗:消耗资金(仅从宠物商店不难看出:犬舍、犬衣、犬粮、犬药,自然还得有犬的诊所)。尤其是住机关居楼房,邻里苦不堪言,百害而无一利。历史早已定论,属“玩物丧志”。
     那么,那些喝“花酒”,打麻将,养“小三”者,也应属于“玩人,玩物”类,结果是:劳命、伤财、伤身。生存毫无意义,也毫无价值,无异于行尸走肉,混吃等死。
     记得《论语·颜渊》上说:“商闻之矣,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虽然带有宿命论的色彩,但我们只要认真地去反思一下,也能催生出另一个道理,那就是:生命的长度我们决定不了,但生命的宽度我们还是可以管控的。要想使自己活的丰富一些,充实一些,精彩一些,就请记住召公的那句箴言吧:
     “玩人丧德,玩物丧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12-10 10: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玩人丧德,玩物丧志!!_同感,高赞!{:mocs_24:}{:mocs_24:}{:mocs_24:}{:mocs_24:}{:mocs_24:}{:mocs_24:}{:mocs_24:}{:mocs_24:}{:mocs_24:}
ppoBYwYq99QO.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12-10 12: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12-10 14: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赞{:mocs_24:}{:mocs_24:}{:mocs_24:}{:mocs_24:}{:mocs_24:}{:mocs_24:}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12-10 16: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02 天

连续签到: 27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12-10 16: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玩物丧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12-11 13: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役耳目,百度惟贞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12-11 14: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mocs_5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