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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曝光] 【县公安交管大队平安交通微发布】:违法曝光台:一点一滴做起 遵守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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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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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4 11: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来安交警大队 于 2018-5-24 11:26 编辑

遵守交规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人、车、路三者构成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也日趋复杂,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文明、规范的交通秩序。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行人闯红灯不再是一个违章或者道德素质的问题,它已经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加强对行人的依法管理,不仅是道路交通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措施之一,对于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此县公安交管大队依法曝光此类交通乱象,督促辖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争做文明交通的捍卫者!
一、曝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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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法行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

三、违反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下一步交管大队将在曝光基础上对此类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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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8-5-24 11:47:2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志愿者,先管理,习惯以后估计会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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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5-24 11: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诚可贵!!!安全最重要!!!!{:1_395:}{:1_395:}{:1_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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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8-5-24 12:34:0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事害苦了家人。(老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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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8-5-24 13:03:1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轻微的风? 发表于 2018-5-24 11:47
有没有志愿者,先管理,习惯以后估计会好很多

让那些违章的人站在路边一个小时,看看人家怎么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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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8-5-24 13:17:2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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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4 13:36:3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应该到违法人在路口站两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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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8-5-24 13:38:2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就是来安人的正常状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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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8-5-24 14: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曝光应该用高清摄像头照片,让大家都看清楚,既然人身安全都不顾了,还顾及面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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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4 14:54:4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给这些人眼遮住,这些人脸都不要了,还在乎那一双眼。从重从严处罚,电瓶车实名登证上牌,就好治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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