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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敦促涉嫌非法采矿、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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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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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 14: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敦促涉嫌非法采矿、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近年来,我县非法采矿、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猖獗,为坚决杜绝此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来安县公安局敦促涉嫌非法采矿、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停止在我县范围内的非法采矿、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所有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禁止转移、经营(销售)、藏匿。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扣押、收缴,从重处罚;
三、所有涉及非法开采、生产、运输矿产资源的机械、车辆,禁止转移、藏匿。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扣押、收缴,从重处罚;
四、对于近年来非法采矿、破坏矿产资源的嫌疑人(包括组织者(合伙人)、经营者、各类机械操作员、车辆驾驶员、非法买卖矿产资源相关人员)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五、对于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六、凡窝藏、包庇、资助、纵容违法、犯罪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欢迎群众监督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投案地点:来安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杜警官(13965995051)、 王警官(13866938339)
                                  来安县公安局
                                 2018年9月30日
                                 (百份以上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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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 15:23:2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就走个过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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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8-10-1 15:50:2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公安_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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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 16:27:0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罪犯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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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 16:47:4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先抓再出通告,这不是通风报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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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 19:15:0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杨郢陡山村,一点好转都没有。猖獗的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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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 19:18:4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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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举报了!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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