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庆祝稻香斋老师夫妇金婚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3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10-22 21: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诗友文朋聚一堂,
流光溢彩喜洋洋。
推杯换盏人人笑,
同庆金婚乐天祥!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正德 + 6 + 10 赞一个!
不雅斋先生 + 6 + 10 很给力!
总评分: 元宝 + 12  活跃度 + 20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0-22 21: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兄,你也来上一个礼份子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3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2 22: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雅斋先生 发表于 2013-10-22 21:49
老兄,你也来上一个礼份子了!

是小份子,不成敬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75 天

连续签到: 16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0-23 06: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你骑摩托车回周大郢,真为你担心。{:soso_e18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0-23 09: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来者不拒,满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0-23 17: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周传江 发表于 2013-10-22 22:08
是小份子,不成敬意!

一字千金。。。。。。。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3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3 19: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云轩主人 发表于 2013-10-23 06:20
那天你骑摩托车回周大郢,真为你担心。

谢谢老兄,让您牵挂了。那天我很顺利地到了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3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3 19: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 发表于 2013-10-23 17:38
一字千金。。。。。。。

老弟过奖了!谢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