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以借钱为名,企业经理诈骗200多万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2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4-4-22 12: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jpg

2.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2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4-4-22 12: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包括战友、朋友、亲戚等17人被骗;嫌疑人酷爱买彩票,在麻将馆落网

    或借钱不还、或找人担保,来安县男子郭某某以种种借口,坑害战友、朋友、亲戚等关系要好的熟人。近日,他在“神秘失踪”长达数月之后,被琅琊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抓获。

    记者了解到,根据目前警方掌握的情况,郭某某实施诈骗21起,被骗的亲友多达17人,涉案价值高达200多万元。

    郭某某爱玩彩票,民警在其身上搜出彩票走势图等物。

    ·案发·

    战友帮其担保30万债务,他却跑了

    2012年5月份的一天,郭某某带着一名陌生男子,找到战友朱某。郭某某说准备向该男子借钱,需要朱某做个担保。碍于战友的情面,加上郭某某是滁州某公司经理,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朱某不好推辞,只得在一份借款合同上的担保人位置签字。

    2013年5月,郭某某再次找到朱某,说一笔生意竞标需要用钱,他向杨某借款10万元,请求朱某担保。朱某再次答应。

    然而,2013年7月29日,朱某接到杨某的电话,称郭某某的钱出问题了。朱某询问郭某某,对方说很快还钱。可是到了8月初,郭某某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人也不知去向。

    事情还没完。就在朱某千方百计查找郭某某的下落时,9月2日,他又接到另外一个“催债”电话。电话里,对方自报家门说名叫徐某,就是2012年5月借钱给郭某某、且让朱某担保的男子。徐某说,郭某不见了,钱也没还,他要到朱某单位要钱。

    更让朱某大惊失色的还有,徐某所持的借款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明的是,郭某某借款数额不是当初所说的5万,而是20万元。

    ·调查·

    至亲好友17人被骗,共200多万

    琅琊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介入调查。就在警方紧锣密鼓搜寻郭某某的下落时,更多的关于他的报案接踵而至。让民警瞠目结舌的是,这些报案人,多为郭某某的战友、朋友、亲戚等之前关系要好的熟人;而且,被骗金额数目大多较大,少则2万、多则20余万。

    2011年1月份,郭某某称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找老朋友郭某借钱。同样是碍于情面、信任朋友,郭某两次慷慨解囊。然而直到郭某某“失踪”,他所欠下的十几万元钱,并未还给郭某。

    同年5月,郭某某以“还贷款”为由,向朋友邓某借钱12万元。

    2011年11月,郭某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2013年2月,又借6万元;2013年3月,再让张某担保4万元。

    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直到2013年8月份东窗事发,郭某某诈骗亲友17人共21次,涉案价值高达200多万元。

    ·破案·

    嫌疑人麻将馆落网,爱买彩票

    今年4月5日,琅琊警方经过多日蹲点守候,终于在滁城紫薇小区一家麻将馆将郭某某抓获。

    郭某某称,欠下高额债务,他知道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便更换手机号码,断绝与家人和亲友的联系,跑到外地躲了起来。所借高额欠款,郭某某或“拆东墙补西墙”、“后贷还前息”,或购买彩票、挥霍,还有部分欠款不知去向。

    民警抓获郭某某时,在其身上搜出彩票走势、分析图表等物。民警问他是否沉溺于购买彩票,郭某某断然否认自己买彩票有瘾,自称“买得不多”。然而警方调查发现,其某一天购买彩票的记录,就达300注之多。

    目前,郭某某已被琅琊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25

组织活动:11

签到天数: 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4-22 13: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坑死人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164 天

连续签到: 1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4-22 14: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不配称为朋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4-22 14:14:4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什么人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4-22 14: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疯子{:soso_e10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97

组织活动:5

签到天数: 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4-22 14: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就是个骗子,害人害己,可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3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4-22 18: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害了这么多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3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4-22 19:16:5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太可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4-22 19:37:1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任被这种人糟蹋的一文不值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