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与明初来安建置曾三次并复 ——兼对南宋时第二次并县的复置时间质疑 周 元 桂
隋末唐初时,来安与清流县为一体。即此际的清流县乃含今之来安和老滁县(南谯区)之大县,隶属滁州。其时的滁州只领(大)清流、全椒二县(州治在清流县)。唐景龙三年(709年)南北“纵剖”(大)清流县改成东西两个县,西域仍称清流县,东(北)域称“永阳县”。于是,滁州领辖清、永、全三个县,如此规规然度过200多年。至南唐初,改“永阳”称“来安”。之后,物换星移、人纯丁旺地穿越了北宋。至南宋,由于宋金的南北对峙,频频交战,处于江淮地域的来安百姓屡遭兵燹之屠践,多灾多难。邑境动荡不安,邑民纷纷陆续南逃,一度近乎荒莽。因“户仅百余”,不足置令,县遂降为“镇”,从而被送回“娘家”——并入清流县。南宋前期,先后两次并入清流县。为了“省吏员、宽经费”,都以并后不久,又先后从清流县析出复称(来安)县:第一次是绍兴五年(1135年)并入,绍兴十八年(1148年)复县;第二次是乾道九年(1173年)并入,淳熙二年(1175年)复县(复县时间存疑,下面专考之)。 随着南宋中后期民生相对安定,国家经济有长足的发展,自1200年之后,来安县逐益走向昌荣稳定(相官乡曾于南宋古墓中出土过的金边玛瑙碗可证)。明初,由于朱元璋把滁州(领滁、来、全)三县视为皇家之“后院”,在滁州域内屯粮、屯兵、专设马政而“坐派”三县的养马任务。滁城成为明王朝国防利益之近身所在地。为统一管理能令劲而灵动,多窍的朱元璋想到了将三县合为一个“板块”,从而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令畅。于是“省县(来安)并清流、全椒俱入滁州”。即把清流、来安、全椒一同并入滁州。那么三县原本都隶属滁州,谈何“并入”?尤其是清流县本来就是州地(州治所在地),更谈不上“并入”,概念何属?仔细体味县志文段的语气便知,此“并入”乃指“拼合”。即三县合为一个滁州整体(隶属凤阳府),亦即来安、全椒就是州地,而非隶属滁州。此乃名副其实的“大滁州”也!那么,此拼合意图何在?窃认为,朱元璋不仅为了上面已述的三县为一体之利索、灵动,还因其老家凤阳已升为“府”,滁州以一体隶属之,显得凤阳府与皇都南京有直接对话之近。从而满足了朱元璋重故里之心理需要。洪武十三年(1380年)十一月,因丞相胡惟庸以“谋反罪”被杀,而废丞相制度。地域建置亦相应变更。并入滁州的清流、来安、全椒又从“大滁州”中析出,各自复为原先的隶属县。从南宋中期至明初200多年里,来安建置遭遇了三次并(合),且每次都以并(合)后十二、三年时间,又重新析出复(来安)县。前两次是因来安先天不足,后一次则属于皇帝别出心裁。无论哪种情况,都乃坎坷遭遇也! 关于南宋时来安第二次并入清流县之后的复县时间,县志记载是在淳熙二年(1175年)。对此,笔者疑而辩考之。道光版《来安县志》的“修署记”栏目云:乾道九年(1173年),来安县因百姓大量逃亡南方,户仅过百,不足置县而并入清流县之后,“不二三年,郡守章冲复请为县,宋淳熙乙巳(淳熙十二年:1185年)之秋也,绵亘至今,皇元混一区宇”。其中的“淳熙乙巳之秋也”,并非指郡守章冲至1185年始报请。因为章冲于淳熙二年(1175年)任滁州郡守,第二年便卸任他去(据光绪版《滁州志》),显然不能如此理解。而应理解为,章冲报请复(来安)县之后,直至乙巳年(1185年)上级才批准下来(或才付诸实施)。并且之后一直为县建置,绵亘至元朝。此《修署记》作者乃元代人汪景恬。元朝距南宋最近,所说当是可信的。故而,来安第二次从清流析出复称县的时间,应在1185年,即从并县(1173年)至析复再称县,共为时12年。这与绍兴年间的第一次并、复的时长为13年,大体相同。是比较合乎情理的。试想,若按志载1175年便复县,间隔只有2年时间,那就是刚合并就析复,徒劳得不可思议。其错因,很可能是在修志时从旧县志上照搬过来所致。因为旧县志错处相对较多。例如,旧志对绍兴年间的第一次并县与复县的表述为:“仁宗时,邑罹慌乱,人户仅百余,不堪置令,议改为镇”。就误将宋高宗说成宋仁宗。 古人修志因受诸多因素限制,难以做到处处精准。有点瑕疵,在所难免。故而后人在崇仰先贤贡献之功的同时,也不能一概虔信盲从,致使误谬流传。笔者此质疑当否,祈望引出同仁们的高见。
住址:安徽省来安三中 邮编:239200 电话:1309332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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