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文联[2014]10号
关于举办“第二届滁州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双年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联、琅琊区委宣传部,滁州市美协、书协、摄协,各县(市、区)美协、书协、摄协,滁州市书画院:
为了进一步繁荣我市美术书法摄影创作,检验近两年来我市美术书法摄影创作成果,推动文化强市建设,提升滁州文化软实力,现决定举办“第二届滁州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双年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滁州市美术家协会
滁州市书法家协会
滁州市摄影家协会
2、成立第二届滁州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双年展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领导及艺术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展览的筹备和展出的各项工作。
3、各县、市文联成立本地区“第二届滁州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双年展”组委会,负责本地区的创作、作品征集、评选和上送展品等各项工作,并与市组委会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展览的各项工作。
二、展览时间、地点和作品件数
展览时间:2014年9月底
展览地点:滁州美术馆
展览作品件数:美术80件、书法80件、摄影80件。
三、参展作品要求
1、凡是2012年9月以后创作的作品,均可选送参展。
2、选送作品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题材及表现手法不限。提倡创作体现滁州元素和滁州特色的艺术作品。
3、每位作者展出作品不得超过两件。
4、送展作品一律填写标签和一式两份作品清单。标签、清单由展览组委会统一印发。
5、中国画、书法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180厘米,无须装裱或配框,由市组委会统一装裱。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艺术设计作品须装框,外框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200厘米。
6、摄影作品需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件要求:JPG格式、不低于3MB,长边像素不低于3500;备注信息中需注明作者、作品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入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冲印装框。
7、展览面向全市广泛征稿,为每一位热心参与的作者提供公开、公平的参展机会。市直和两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直接报送市美协、市书协、市摄协;各县(市)参展作品由各县(市)展览组委会统一征集初评后报送。各县(市)报送作品数量每个门类最多不超过30件。
四、作品收件时间和地点
作品收件时间:2014年8月10日至15日
美术、书法作品收件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会峰大厦713室。美术作品联系人:曹培芹,联系电话:3518936、18019818975;书法作品联系人:徐士彬,联系电话:3518936、13956325159。
摄影作品收件:联系人:朱农,联系电话:3518933 、18955010008。邮箱:czsyjxh@163.com
五 、作品评选
1、由市展览组委会聘请我市著名美术家、书法家、摄影家组成美术、书法、摄影三个评委会。
2、评委会按照预定的展出作品数量评选出展出作品:美术80件,书法80件,摄影80件。从展出作品中每类评选出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15名。
3、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
4、本次展览评委会评委的作品不参加评选,可自选一件作为评委作品参加展览。
六、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市组委会将出版《第二届滁州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作品集》,入展作者每人赠送一本。
2、凡入展作者,不是市美协、市书协、市摄协会员的,可以凭此展加入市美协、市书协、市摄协,并作为优先推荐加入省会员条件。
3、获奖作品收藏:获奖的美术、书法作品在征得作者同意后由滁州美术馆收藏,颁发收藏证书,收藏费标准届时由双方商定。收藏作品的所有权归收藏者,著作权属作者。
4、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作品集及宣传的权利。
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滁 州 市 美 术 家 协 会 滁 州 市 书 法 家 协 会 滁 州 市 摄 影 家 协 会 201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