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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法制网见习记者 王春 通讯员 杜宇 方盛艳
违规载客、横冲直撞、乱闯红灯、停车占道……不少市民都对浙江嘉善大街小巷来去匆匆的“三小车”感到心有余悸。近日,嘉善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四(三)轮车、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交通违法的专项整治行动。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整治让这些车辆遵纪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三小车”想说爱你不容易 在嘉善县城区施家路、解放路路口停着三四辆电动四(三)轮车,其中两辆车的车主将车停在了机动车道上,车主们还聊得带劲。在县城谈公路上,一辆装了电动设备的人力三轮车开得飞快,险些擦到了路过的红色轿车,轿车车主俞女士无奈地叹了口气。
嘉善商城附近,电动四(三)轮车超载严重,有的甚至把货物堆到了三四米高。县城解放路上有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飞速驶过,还闯了红灯。光彪学院门口聚集着很多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人力三轮车,一到学生放学,车主们便上前拉客,让不少学生感到头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数市民认为“三小车”虽然方便,但是驾驶员缺乏交规意识、随意改装车辆等都让市民对“三小车”的安全隐患心存顾虑。“我搬家的时候找过电动四(三)轮车,当时图的就是方便,可是车主开得很快,很多东西都弄破了,热水瓶都坏了几个。”张女士说,“很难跟车主交涉,只好自认倒霉。”“有次我坐人力三轮车带妻子产检,车主骑得很快,叫他慢点还是很快,我只能付钱下车,陪着妻子走回去。”吴先生说。
“三小车”事故频发令人忧 据嘉善县交警部门统计,目前,全县有电动三轮车2500多辆,其中五分之二未在交警部门登记。
翻翻昔日的案卷,因为电动三轮车车主交规意识淡薄而造成的交通事故触目惊心。今年3月19日下午5时,在县城城西大道鑫锋村路段,李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开在机动车道上,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擦,导致电动三轮车侧翻,车上包括驾驶员李某在内的六人都有不同程度受伤;2011年9月,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周某因为在穿越320国道时,没有停车观望,与行驶中的汽车相撞,造成人员受伤;2011年8月14日,大云镇发生了一起两辆电动三轮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由于电动三轮车没有任何安全设施,最终导致乘客赵某左腿截肢。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例令人扼腕,也让人对“三小车”的安全问题产生担忧。
“三小车”涉案难执行 “三小车”涉案执行有难度,嘉善法院曾处理过不少此类案件。2009年10月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嘉善县平黎公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26公里处超越卓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时发生碰撞,造成卓某入院治疗24天,医药费1.5万余元。县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后,判定李某负全责,卓某无事故责任,但赔偿却成了问题。最终,卓某将李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后被告李某始终未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后来卓某申请强制执行。因李某系外来务工人员,所驾驶的货运三轮车也没有保险,导致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目前,案件已移送到李某户籍地安徽法院强制执行。
处理此案的法官提醒,“三小车”本身的稳定性就比较差,载人后转弯时容易发生侧翻,导致车上人员受伤。而这类车往往没有保险,万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在伤亡赔偿方面,乘车人员缺乏保障。即便是法院判决案件,执行难度也较大。该法官还表示,“三小车”整治可以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维护和谐的交通秩序,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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