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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天长:逮麻雀也属犯法 天长村民被罚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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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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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0: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逮麻雀也属犯法 天长村民被罚六百元
                                                                                  来源:滁州在线 • 皖东晨刊 原作者:张立国 许开踟
       10月22日,因为捕捉野鸟,村民陆某受到了天长市森林公安局的处罚。
       近日夜里,天长市张铺派出所民警巡逻到保安村附近时,听见鸟儿的惨叫声,民警随即关掉手电,沿着稻田埂,深一脚浅一脚地循声而去。结果发现一面水塘的埂上架着一张大网,已经网住了几只不知名的小鸟,蹲守在网下面的一个男子当场被民警控制。同时,民警在附近搜到了电瓶、音响、鸟笼等器具,以及3袋有死有活的不知名小鸟。后经鉴定,现场收缴的野鸟共82只,其中22只已经死亡,这些野鸟是雀形科麻雀,属于国家“三有”动物。经查,该男子姓陆,鱼塘的承包人,他声称,为了防止一些鸟叼走自己养的鱼虾,才买了一些捕鸟器具来捕鸟。
       10月22日,天长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陆某作出罚款606.80元的处罚。接受处罚后,陆某感慨地说:“逮麻雀也犯法,下次我再也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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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10-24 20: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屁,吃烧烤烤麻雀多了去了  我也没看到人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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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0-24 20: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无论动物,你都不要碰它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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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10-31 21: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把逮麻雀的人用油锅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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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12:49:4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逮麻雀的切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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