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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肇事不赔偿 履行受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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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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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2: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由公安机关网上通缉,将被执行人姚某缉捕归案,不仅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还将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

2013年9月的一天,被执行人姚某驾驶摩托车在滁州市某街道将受害人马某撞伤,致马某颅脑损伤,姚某在支付了2万元医疗费后,便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马某起诉到来安县法院,案经调解,姚某应承担赔偿费用5万余元。还款期限一到,姚某再次“隐身”,任凭执行法官如何努力都查找不到其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人情绪失控,曾几度吃、睡在该院。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分析姚某的行为应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经与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队联系,证实姚某已被列入网上追逃名单,但暂未归案。获知情况后,执行法官多次到姚某所在的镇、村、组,设法了解姚某现在的具体情况,并将线索及时通报给公安机关。不日,姚某被缉捕归案,其家人按调解书确定的数额履行了全部义务。虽然姚某履行义务的行为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但因其涉嫌犯罪,还将面临刑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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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11-12 16: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逃脱,肯定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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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1-12 20: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钱也没躲掉还要刑罚,何苦来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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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20: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纠纷很多。法院找人不方便。而且被执行人没存款。呵呵   那就麻烦了,只有自己找!~  自己不找,欠款也就无从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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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11-13 11: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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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20:48:3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追逃狠啊!别跑了,踏实做事,老实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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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11-16 09: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都是天罗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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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0 09: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回来,一个吃低保的老头(就是一个老头、老太)撞了人,家里没有子女,老头就一个电瓶车,你要他命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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