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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的最后一天,11位当事人在来安县司法局杨郢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历时三个月成功拿到自己的赔偿款。
去年8月22日,11名当事人受韩某雇佣,乘坐其驾驶的小货车时为避让其他车辆发生侧翻,车上12人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驾驶员韩某系无证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11名受害人因受伤产生的治疗、误工等各项经济损失约数十万元。
事后,双方始终没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无奈之下,11名受害人找到杨郢司法所请求法律援助。之后的一个多月里,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受害人和韩某家中进行沟通协调,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帮助11名受害人将韩某诉至法院。
在走访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韩某家庭经济条件十分困难。为在其支付能力内最大程度地维护11名受害人的权益,工作人员多次奔走于受害人、韩某家和法院之间。在经过前后四次庭审和多次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愿:由被告韩某支付医药费的80%,共计16万,分两个阶段支付,前期支付10万元,剩余赔偿费用在两年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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