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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我们亲爱的来安县领导,你们怎么有脸做这样的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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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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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14: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孩子回家讲到了近日被捐款;每人都必须捐款不捐不行,请问这是捐款,还是违法的强扣?说这笔钱是给县领导去送温暖的。我就想请问这些去送温暖的领导?你们怎么就能厚着你们的脸皮拿着我家孙子几顿的营养餐的钱,去为你们自己创造所谓的政绩?你们怎么好意思慷别人之慨,强要别人的钱去为你们自己脸上增彩?请问你们有良心嘛?你们不精心你们的工作,以创造出财富来改变百姓的生活来送温暖,却用巧取豪夺的行政手段来为自己粉饰太平。请问你们是怎么好意思做出来 的,你们难道不觉得良心有愧吗?不知道你们在拿着这些钱送温暖时脸是怎么笑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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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1-19 14: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县领导也掏了腰包呢!你没看到前些日子县里也搞了送温暖、捐款活动嘛?!{:soso_e179:}{:soso_e179:}{:soso_e163:}{: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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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14: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捐个款而已十块二十的也无所谓,不过你等着哎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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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1-19 15: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习惯就好,我们单位每年都被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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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15: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帮助别人。。不用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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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1-19 15: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捐款奉行自愿原则,不可强求,否则就是摊派。第二:楼主可能误解领导们了,我估计是上面的经被下面念歪了,上面一定是要求捐款自愿原则,可下面执行起来就当行政命令一样,有些”必须捐“的味道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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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1-19 15: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爱传递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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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5-1-19 16: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曲曲弯弯的小路 发表于 2015-1-19 15:56
第一:捐款奉行自愿原则,不可强求,否则就是摊派。第二:楼主可能误解领导们了,我估计是上面的经被下面念 ...

是的,不交从工资上扣。让人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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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1-19 16: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愿?只是让你自愿选择现金还是转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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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1-19 17: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言语过重,不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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