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用“祖传玉牛”诈骗 滁州来安数十名老人上当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2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5-8-6 19: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2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5-8-6 19: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跟陶女士一样的几位来安县居民,因被“祖传玉牛”蛊惑而上当受骗之后,懊恼不已。来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针对此案,利用合成作战破获系列街头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陶某正在追捕中。

  7月11日早晨8时许,来安刑侦大队接到新安镇居民陶女士报警:其早上带着外孙在去南城美都途中,遇到两名卖祖传“玉牛”的中年男子。二人称买卖玉石需要见证者,并承诺交易成功后给予见证者2000元好处费,并吹嘘“祖传玉牛”价值数万元。如果想要当见证人,就需要留东西抵押。受害人按要求将一条黄金项链(价值6000元)、现金400元交给其中一名男子作为抵押,随后发现被骗,并报警。

  接报后,警方立即立案侦查,正当各项工作紧锣密鼓进行时,7月30日,警方又接到群众报警称被诈骗,其作案手段如出一辙。根据嫌疑人作案后的逃跑方向以及对作案车辆的侦查,侦查民警锁定了两名嫌疑人的身份信息。8月3日下午,来安刑侦民警在全椒梁某家中将其抓获。

  到案后,梁某(男,46岁,全椒县人)交代了其伙同他人在来安县等地用“假玉牛”对老人实施街头诈骗数十起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已被来安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陶某正在追捕中,“假玉牛”以及涉案财物已被扣押,此案仍在进一步深挖。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8-6 20: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人最容易上当。说到底,还是贪小便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8-6 20:50:0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谈钱~没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8-6 20:50:2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谈钱~没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8-6 21: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段时间,一大早很多老人到剧场听课,走时还领10个鸡蛋,老人笑嘻嘻的回家了!第二天又去了,还想领点什么。没有免费的午餐是常识,讲课人到来安来就是为了给来安老人送鸡蛋的吗?何况还要自己付租场费用呢。先尝甜后吃苦,小便宜沾不得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1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8-6 23: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一段时间农村来两人推销发电太阳能、先讲解然后发东西牙膏、什么梳子叫买什么象牙筷子能治病、有的买过又退钱了,又推销什么锅300元、叫买过明天来退钱、但农村还是有点意识都说回家拿钱、去了不会来、但还是有文盲人买了锅、都上当受骗了。连牙膏什么都是假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91 天

连续签到: 18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8-7 09: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8-7 15: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贪小便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