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收起左侧
楼主:闪闪的红星 - 

[焦点话题] 9.30国家烈士纪念日!来安的各级党委、政府,你们准备好了吗?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10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9-29 08: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当兵就是为了这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9-29 09: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心中没有先烈,搞这种形式主义的东西又有什么意义,还不是劳民伤财吗,楼主不要太纠结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6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9-29 09: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1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云轩主人 发表于 2015-9-29 07:45
前面说的不错,后面的是否言重了?

言重了?何以见得?你的意思是中央的通知要求过高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12: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家住来安县 发表于 2015-9-29 07:24
看来你是苦大仇深啊

作为一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不按照中央的要求履行职责,恰恰跟我们的烈士是苦大仇深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9-29 12: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缅怀先烈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12: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忘记意味着背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10-4 18: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态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10-4 22: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hohohoho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0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10-5 20: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动不动就上纲上线,这样有意思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