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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3 14:11:3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县公安局关于“抢孩子事件”的辟谣说明
2016-03-23 来安警方
    近日,微信中屡有传播 “抢孩子事件”:目前,我局未接到此类报警,网上发布的“抢孩子事件”系谣传,请广大网民不要轻信此类信息,更不要妄加传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网络平台属于公众平台,应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不传谣。对恶意传播谣言者,公安机关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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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3-23 14: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智对待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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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6-3-23 15: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谣言,千万不要帮助其传播,都是触犯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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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3 15: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谣言止于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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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3-23 15: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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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6-3-23 17: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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