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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车窗未关 男子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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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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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7 12: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郑某本系某公司员工,却经不起诱惑,见车窗未关顿生贼心,趁机将车内钱财偷走。日前,来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查,2015年10月4日,郑某驾车来到来安县张山乡一停车场,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后窗户没有关,便上前将该车门打开,从驾驶室储物箱中翻出一个棕色手包,并从包内盗走现金5000元。来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行为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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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4-7 13: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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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4-7 16: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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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7 16: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付出的代价远超这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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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4-7 22:25:0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值得了,人格值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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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4-8 03:19:1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样的{:1_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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