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为了修车费,男子“看管”别人25小时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2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6-6-22 12: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两车发生交通事故,其中一方自认为“占理”,为逼迫对方掏出修车费用,竟将他人非法“看管”25个小时。近日,来安县男青年胡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案发当天上午,孙某开着一辆轿车,行至来安县汊河镇一家公司门前时,不慎追尾撞上前方另外一辆由胡某妻子驾驶的轿车。接到报警后,辖区交警事故中队很快赶来,经询问当事人和现场勘验,认定孙某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下午15时许,事故双方从交警队出来。为从孙某处索取修车费用,胡某便让孙某乘坐他的车,一同转移到南京市浦口区一家奥迪4S店和汊河镇某宾馆等处。在宾馆内,胡某用皮带对孙某进行抽打。期间,胡某安排人员看管孙某。
    直到次日下午15时30分许,来安县汊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赶到汊河镇国道路一家公司内,成功将孙某营救出来,同时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随后,胡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1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6-6-22 13:36:2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新闻早都有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25

组织活动:11

签到天数: 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6-22 14: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病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4

组织活动:2

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6-22 14: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95 天

连续签到: 18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6-6-22 14: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变无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6-22 16: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看管”他人,剥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8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6-22 17:31:2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样的人,法盲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