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来安县城区雨水管网及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环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来安县城区雨水管网及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项目名称:
| 来安县城区雨水管网及雨污分流排水管网
| 建设地点:
| 来安县
| 建设单位:
| 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为来安县城区雨水管网及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具体包括:61.9km污水管道、50.71km雨水管道、2座污水提升泵站和5座初期雨水调蓄池,泵站规模分别为5000m3/d和2000m3/d,单座初期雨水调蓄池的调蓄容积为16000 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施工期汽车尾气中污染物NO2、SO2、CO、THC、施工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处理后可以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项目不集中设置食宿区,施工人员食宿自理,施工场地无生活污水排放。
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排放限值;营运期噪声执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施工期建筑垃圾,污水提升泵站值班人员生活垃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关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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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办理部门:
| 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5633515
| 传真:
| 0550-5612936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昌路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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