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上述四宗地块住宅用地内的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方式公开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22日,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申领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22日,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进帐户)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2月22日之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申请竞买和挂牌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上午8时至2016年12月24日上午10时整截止(节假日正常上班),申请竞买地点在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挂牌地点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来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LASZ2016-21号地块的用地规划及建筑方案须符合《来安·江北水岸科技新城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经来安县城市规划委员会2016年第14次会议研究通过的《来安县江北水岸科技新城启动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另该地块必须配建限价商品房。 (二)LASZ2016-23号地块东侧的商务设施用地面积为22991.3平方米,并配建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及7000平方米科技研发中心。该商务设施用地不作为住宅用地的配套设施,建设单位自持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70%。另该商务设施用地南侧须按控规要求建设5740平方米集中绿地。 (三)LASZ2016-24号地块东侧须按控规要求建设9344.2平方米集中绿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净地、分单宗挂牌出让,涉及到其他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各宗地的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均为有保底价挂牌出让。 (七)竞得人必须在来安县境内成立全额出资且为独立法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如自然人竞得的,其法定代表人必须与竞得人一致。 (八)其他条件详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 联系电话:0550-5612863、5681160 联 系 人:张欢 徐国平 联系地址:来安县城河路西侧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帐 号:34001737208050410040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 帐 号:2410401021000014707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帐 号:20334112200100000202051 安徽省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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