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收起左侧
楼主:梧月清影 - 

[转载专栏] 明光市举行“安徽中华诗词之乡”授牌仪式 暨申创“中华诗词之乡”工作推进会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2-14 09: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梧月清影 发表于 2016-12-13 21:05
再谢正德先生支持!祝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2-14 09: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云轩主人 发表于 2016-12-13 18:05
来安要想成为诗词之乡,任重道远。下面有积极性,上面无人理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2-14 09: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云轩主人 发表于 2016-12-13 18:05
来安要想成为诗词之乡,任重道远。下面有积极性,上面无人理睬。

文化兴县,在那些没有文化的领导眼里,无非是一句政治口号,喊喊而已........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6-12-22 21: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光诗词之路已经走向光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3 00: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山东人先生顶贴支持!问好祝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3 00: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雅斋先生 发表于 2016-12-22 21:14
明光诗词之路已经走向光明!

谢雅斋先生支持点赞!问好祝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