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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歌赋] “凤阳是个好地方”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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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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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5 16: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凤阳是个好地方”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本是个好地方。”凤阳县位于安徽省东北部,地处淮河中游南岸,是闻名遐迩的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素有花鼓之乡、帝王之乡、改革之乡、曲艺之乡、石英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等美誉。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凤阳深厚的历史文化,特举办“凤阳是个好地方”全国诗词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凤阳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凤阳县文联、凤阳县诗词学会、凤阳县作家协会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来稿以发送电子稿件日期为准)。
三、参赛对象
全国各地诗词协会、作家协会会员及广大文学爱好者均可参加。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以宣传颂扬凤阳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为主,充分展示花鼓之乡、帝王之乡、改革之乡、石英之乡、曲艺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魅力。凡对凤阳历史、文化、自然景致、人文景观、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人民生活等方面进行宣传、讴歌、思考的作品均符合要求。
2.格律诗、词和赋,新旧韵不能混用,新韵请注明,词尤欢迎小令。
3.现代诗不超过30行,散文诗不超过300字。
4.每位参赛作者可投稿1—5首(副),作品文责自负,抄袭稿件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取消其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需注明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地址、邮编、电话及身份证号。
6. 参赛作品请注明“凤阳是个好地方”全国诗词大赛字样,并发至电子邮箱fyxscxh2016@126.com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9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200元。
所有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审办法
本次大赛将邀请全国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
七、相关说明
1.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评审费。
2.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主办方对作品有展览、研究、出版、宣传等处置权,不再另付稿酬。凡参赛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主办方的版权要求。
3.如果参赛作品质量较高,则主办方将选择优秀作品结集出版,所有参赛者可获赠作品集一部。
4.大赛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凤阳是个好地方”全国诗词大赛组委会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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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3-5 16:16:3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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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7-3-5 16: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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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3-5 16: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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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7-3-6 08: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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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7-3-7 11: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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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8 08: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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