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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关于三轮修志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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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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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8 17: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中国方志发展史上,有一个优良的传统,叫做“代代相传,定期普修”。而今,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20年一修。就全国而言,截至2020年将是第二轮修志结束,第三轮修志开始,由于各地进度不一,许多地方将会提前进入第三轮修志。总之,上轮修志结束之日,便是下轮修志开始之时。

历史上开局修志,准备工作很多,如组织准备、人员准备、资料准备、理论准备等等。其中理论准备很重要,就是说要弄清楚我们将修成什么样的志书?一般来说,连续修志,第一本是创修志书,接下来便续修或重修。续修和重修的不同之处,即是续修是以前志所止之年为上限,重修是不受这个约束的,但两者都要求详近略远,只不过重修要求历史资料更为丰富。古人对于重修较为慎重,或是因为相隔时间太久,或是因为前志错误过多,否则是不会轻易重修的。第三轮修志,仍然是以续志为多。

然而,二轮修志最大的问题在于对续志的误判。例如,有人说:续志就是“断代志”,“前志已载,后志不录”。正是由于把续志视为“断代志”,纪事依上限“一刀切”,使得有些志书编纂走进了误区,形成了许多困惑和尴尬。例如,建置沿革,它是志书固有门类,肯定是统合古今的,载还是不载?地理环境,山还是那座山,河还是那条河,你怎么依照断限“一刀切”?黎锦熙说:“地质一门,探及岩层,叙其演变,须从其朔,则谓之断自‘无始’之时可也。”请问这又怎么能按断限处之?还有民俗,是历史长河中反复出现的民俗事象,你怎么去断?如果真的按上限“一刀切”,志书中的历史沿革没有了,历史人物没有了,方言民俗没有了,历史特点没有了,地方掌故没有了……人们不禁要问,难道这还是地方志吗?

笔者认为,所谓续志,它是承接前志所编的新志,并非是什么“断代志”,如同断代史那样依上限“一刀切”。它既要续新,又要续旧。为了续新,故把收录的重点放在时限之内;而续旧的目的就是千方百计保留一邑的文脉、史脉。因为只有这样做才能使续志不失“一方全史”之品格。旧时的续志,五花八门,未能形成相对统一的体式,其中最受关注的做法便是不更改前志篇目,刻前志史料于前,续新史料于后,充其量新增“补遗”与“纠误”两个门类。如清朝后期,曾国荃在山西主持修志就采用了这种办法,瞿宣颖称赞这种办法“类简而易行”,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当看到这种办法只适用于社会发展缓慢的时代,不适于今天,更不适用于明天。所以,在二轮修志中,各地无不从实际出发,另起炉灶,拟制新的续志篇目。其实,地方志的上限历来是模糊的,从不排斥旧史料入志,从当下发展趋势来看,续志也用不着各个门类都从头再来,大量复抄前志,只要保留下一邑文脉、史脉即可。

如何在续志中保留一邑之文脉、史脉呢?从笔者近10多年的修志实践来看,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走厚植人文之道。

传统的方志,人们都爱看,原因就是人文的东西占绝对优势,堪称“文化之志”。20世纪80年代发起的新方志编纂,正值党和国家工作着重点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体制改革和开放开发热火朝天,经济资料在志书中大幅度增加,这是时代使然,无可非议。然而,伴随着经济资料的增多,人文资料便从志书的中心地位向后撤退,特别是到了二轮修志,又有人把续志视为“断代志”,说什么“前志已载,后志不录”,记事依上限“一刀切”,又使人文资料滑到了可怜的边缘,在有些续志中,地方历史文化无存,如同数年年鉴的综合,这不能不说是“方志之忧”了。文脉也好,史脉也好,都是离不开人文资料的。

那么又如何实现厚植人文呢?从二轮修志实践来看,主要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的:

第一,设置“史略”。 对于续志的体例安排,20世纪90年代讨论续志体例时,笔者曾经著文提出在续志中增设“史略”,简要地记述有史以来至续志上限政区内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历史,全书形成“纵述历史、横陈现状”格局。笔者所以对续志的结构有此设想,主要是受以下一些史志地情类书籍的影响和启示:

一是《台湾通志稿》。是书在卷首就设置了“史略”,下设传疑、古代史迹、近代史迹等3个部分。传疑部分未设条目;古代史迹部分分设:流求诸说、闽海经略及早期倭祸等两目;近代史迹部分分设:荷西侵略、明郑建国始末、清代之开发、日本之经营(实际是霸占)。读后可使粗领台湾历史之全貌。《台湾通志稿》全书除卷首外,共设10志:即土地志、人民志、政事志、经济志、教育志、学艺志、人物志、同胄志、革命志、光复志。每个大类之下,设置若干篇,内容丰富,结构严谨,与旧志相比,具有明显的科学性和现代性。

二是《德国概况》。欧美国家虽无方志,但却流行与方志内容结构类似的著述,即有分类记述历史和国情、地情的书籍。《德国概况》总分12个门类:地理与人口、德国各联邦州、历史、国家、宪法与法制、国家与公民、德国在世界上、经济、经济部门、社会市场经济结构、社会生活、教育与科学、文化生活。在“历史”门类之下,设有两个部分:1945年前德国历史基本线索、1945年迄今的历史。前部分设有13个条目:中世纪全盛时期、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宗教分裂时代、专制主义时代、法国大革命时代、德意志联邦、1848年革命、普鲁士的兴起、俾斯麦帝国、第一次世界大战、魏玛共和国、国家社会主义专政、第二次世界大战及其后果。后部分也设有13个条目:1945年后的历史定向、化干戈为玉帛、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通过西方一体化和欧洲的谅解确保安全、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森严壁垒的情况下仍坚持两个德国的对话、“导弹之争”、反对缓和政策、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衰亡至德国统一、打成一片的德国、德国经济统一、国际合作的重点、在通往欧洲联盟的道路上、任务:确保所在地、消除人际隔阂。读完《德国概况》中“历史”部分,仿佛感受到眼前是一座历史与现实之桥的基石。

三是《紫阳县志》。全书25卷,卷一为“县史述要”,下设5章,章下无节,直接分置50个条目。尽管《紫阳县志·史略》在材料取舍和写作技巧上仍有值得商榷之处,但基本上是成功的,是一次有益的大胆的尝试。

以上三书对历史门类的安排,既可以使人们对重大事件保持清醒的回忆,又可以从年淹岁远的历史陈迹中,寻求指导现实生活的智慧和力量,寻找治国安邦的妙计良方。没有过去,就没有现在,不了解过去,就无法了解现时。如果在续志中增设“史略”一门(或置于卷首),肯定会给续志出彩。为此,笔者在参编《义乌市志》中,利用修改篇目之机,在卷首设置了“义乌史略”,即把义乌的历史发展分为4个时期:置县以前、秦汉至明清时期、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至今。出版前有人又将4个历史时期改成6个历史时期,标题改为“史事纪略”,但内容未变。由于“义乌史略”(“史事纪略”)成功地保留了义乌的文脉和史脉,这样全书各个门类,根据记述的需要,收录重点放在限内,再无断章之虑。笔者以为这种做法,是史志结合新体例的有益尝试。江苏《高淳县志》也设置了“高淳史略”同样获得成功。由于设置“史略”,给志书展现了一条清晰的史脉。

第二,激活“丛谈”。“丛谈”原本就是志书的一个门类,或记人物轶事,或记历史事件,考辨摭记,以资助谈。如明代史学家谈迁在撰写《海昌外志》(按:海昌即海宁的古地名)之时,把全书分为8卷:即舆地、食货、职官、建置、选举、人物、丛谈、艺文等,其中就有独立的丛谈门类。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为革新志体,倡导“立三书”,即一部志书内由“志”“掌故”“文征”三部分组成,后来“三书”之外又设“丛谈”,收录琐事畸言。张树荣在《章实斋方志论文集·序》中评说“三书而外,有丛谈者,此前人志书多之,惟与章氏定名稍异,盖记志事无经纶,而资谈助者,稗官小说之遗义也”。可见,在传统志书中,“丛谈”是作为门类而存在的。然而,“丛谈”门类设置在新志编纂中几乎被遗忘了。

笔者在参编《合肥市志》之初,因为在卷首增设“合肥史略”没有得到合肥市地方志办公室所接受,为了在续志中保存合肥的文脉和史脉,笔者不得不另辟蹊径。当时笔者想可否设置专篇来记述这方面内容,后来笔者想起了激活“丛谈”。为此,笔者决定选出5位代表性的合肥历史人物,即杨行密、包拯、李鸿章、刘铭传、段祺瑞,记其有关史事,冠以“合肥丛谈”,作为传承文脉的载体。笔者并把这么做的好处概括成三句话:补前志记述之不足,彰显合肥文化精神,存地方史志研究之成果。得到市地方志办公室同仁的一致赞成。

对于“合肥丛谈”实行定人定题,“吴王事略”由笔者执笔,“包公文化”拟请程如峰撰写,“李鸿章与淮军创建”由翁飞承担,“刘铭传轶事”与“段祺瑞纪闻”由马骐负责,最后由笔者总纂定稿。由于执笔者都是学有专长的学者,故文稿质量较好,受到普遍赞赏。后来,《庐阳区志》《凤阳县志》《滁州市志》《绩溪县志》《当涂县志》《砀山县志》等一批由笔者指导的志书竞相设置“丛谈”。“丛谈”的设置无疑有助于在续志中保留文脉、史脉。

列夫·托尔斯泰说过:“正确的道路是这样的,吸取你的前辈所做的一切,然后再往前走。”设置“丛谈”就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往前走,只要运用得当,实际上为新志增添一座资料仓库。传统中有很多好的东西,但这些好的东西需要现代社会重新激活。

第三,增设艺文。在传统的志书中,普遍设有“艺文志”。“艺文志”源于中国纪传体的史书,后为方志所汲纳,成为独立门类,其内容有三:①书目(即著述目录);②金石(石刻、碑文);③诗文选录。有“人文资料仓库”之称。因为艺文志可读性强,资料价值高,为古代纂志者所重视,特别是著述目录,堪称本邑文化之根。一轮修志对此没有强调,所设者寥若晨星,多数是因为嫌繁而却步。二轮修志这种状况也未有多大改变。在二轮志书中,《肥东县志》为了保留文脉、史脉设置了艺文,其内容包括:著述书目/碑记·墓志·谱序·史考/诗文辑录。透过艺文,我们可以对肥东一邑之人文传统,有个大体了解。

第四,广收人物。在传统的志书中,人物所占的比例很大,故有“方志半人物”之说。首轮志书均设有人物部类,统合古今,但其比例大减。二轮修志,受所谓“断代志”说法的影响,“前志已载,后志不录”,为此在人物收录上出现尴尬局面,若不收前志已载的历史人物,入传人物太少,将与“人杰地灵”无缘,若收录前志已载的历史人物,突破“上限”,又是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有个县因近20年来,尚无可入传的人物去世,干脆取消了人物传记。可见,理论上的误导,害人不浅。但是,二轮修志中,有不少地方正确领悟了续志的含义,依然继承传统,广收人物,古今并蓄。如《肥东县志》人物篇下设3章:①人物传略;②人物简介;③人物表。总收人物4789人,计317页,占全书正文部分18%。山西《朔城区志》,不仅为符合入传条件的限内已故人物立传,还大批选录前志入传人物,并且注意做到常记常新。其中人物传收录已故人物197人,人物录(人物简介)收在世人物82人,各种表格载人物姓名1195人,人物编总计收录人物1474人,计110页。可以说,几乎做到只要有一德可采、一支独步、一事特立都尽量收录,比较好地发扬方志重视人物的传统,彰显了朔城的人杰地灵。孰知人物是最能体现人文精神的。

除此而外,还有的采取大事记统贯古今,有的采取充实附录,千方百计厚植人文,彰显本地的文脉、史脉。

总之,一部合格的续志,必须保留一邑之文脉、史脉,而厚植人文是必由之路,以上所说的四点探索,在第三轮志书的总体设计中必须加以思考和借鉴的。

有人垂问于笔者,三轮修志的发展趋势会怎样?笔者对未来方志与方志工作的发展趋势有以下八点思考:

①展望第三轮修志,编修续志依然为多,亦有少数地方采取重修。

②志书中史的内容将有所增加,加之处于创新时代,体例量变加快,有可能会出现新的史志结合体。

③随着大部制改革,直接影响志书的分类,大篇体式的志书可能占优势。

④“十三五”及限内五年规划目标将成为志书所关注的内容。

⑤政党、政府篇(章)不再是立足日常工作,而是着重记述政党、政府自身发展的历史。

⑥村镇志将成为方志发展的新领域。

⑦专家修志将会突凸显,因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些门类已找不着承编单位,必然依靠专家撰稿。

⑧志书的数字化势在必行,“三库一平台”将会普遍推开。

(安徽省政协 欧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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