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来安县残联 于 2017-9-11 08:27 编辑
一、资助对象: 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小学在校的残疾学生,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中学(包括初中、高中)和中专、中技、大学的残疾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1、残疾学生为本县户籍; 2、家庭经济困难;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二、办理程序 (一)小学阶段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或监护人)填写的《来安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小学生资助审批表》(可到残联填写) 2、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 3、就读学校在读证明,请注明学年学期。 (二)中学阶段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或监护人)填写的《滁州市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中学生资助审批表》(可到残联填写); 2、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申请人的低保证或村(社区)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就读学校在读证明,请注明学年学期。 (三)大学阶段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或监护人)填写的《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年度申请审批表》(可到残联填写) 2、申请人的安徽省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历届大学生提供在读证明及学生证、当年新录取的大学生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寸照片两张。 (二)申请程序: 1、在本县范围内中小学就读残疾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提交上述材料; 2、因本县未设相应班级而在外地特教学校就读残疾学生、中学阶段在外地就读的残疾学生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三、资助标准 小学阶段每人每学期30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500元,高中及中专每人每学期1000元。大学生每年1500元,研究生每年2500元。 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大专、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全日制高等特殊教育学院)新录取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当年一次性救助5000元。 被五年制高职录取的残疾学生,在进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教育阶段的第一年第一学期开学当年一次性救助5000元。 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欢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朋友前往残联申请。 联系人:张莹 2353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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