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来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储备综合站项目作出环保(阶段性)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来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的申请,来安县环保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来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储备综合站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我局认为该项目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拟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验收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若对本项目验收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来安县环保局。
项目名称:来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储备综合站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经一路与黎明路交叉口西北侧
建设单位:来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滁州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来安县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个汽油储罐,2个柴油储罐,储罐容积均为20m3;设3个CNG储气井,总容积为12m3,设1个LNG储罐,容积为60m3。现只建设3个CNG储气井,总容积为12m3,1个LNG储罐,容积为60m3。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加油规模为柴油3t/d,汽油2t/d,加气规模:(压缩天然气)10000m3/d,LNG(液化天然气)10000m3/d。此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场地冲洗废水、员工、顾客生活污水。
在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来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储备综合站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下风向最大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0.7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加气工艺系统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无废气排出,仅在压缩、加气过程中,接头处有微量天然气逸出,该类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回收罐回收;加气站天然气无组织排放主要产生于系统检修、管阀泄漏,属超压排放。
在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来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储备综合站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下风向最大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0.7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在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来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储备综合站昼、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不超标。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送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检修时会产生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废物,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验收时,项目已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来安县环保局备案;储存罐区埋在地下并做防渗处理,危险废物定期清运。
6、卫生防护距离:按《报告表》及其批复中要求,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0-23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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