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转载专栏] 唐诗鉴赏——《野望》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7-11-14 09: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品介绍】
  《野望》是隋末唐初诗人王绩的作品。此诗描写了隐居之地的清幽秋景,在闲逸的情调中,带着几分彷徨,孤独和苦闷,是王绩的代表作,也是现存唐诗中最早的一首格律完整的五言律诗。首联借“徙倚”的动作和“欲何依”的心理描写来抒情;颔联写树写山,一派安详宁静;颈联中用几个动词“驱”“返”“带”“归”进行动态式的描写,以动衬静;尾联借典抒情,情景交融。全诗言辞自然流畅,风格朴素清新,摆脱了初唐轻靡华艳的诗风,在当时的诗坛上别具一格。

【原文】
野望

东皋薄暮望⑴,徙倚欲何依⑵。
树树皆秋色⑶,山山唯落晖⑷ 。
牧人驱犊返⑸,猎马带禽归⑹。
相顾无相识⑺,长歌怀采薇⑻。

【注释】
  ⑴东皋(gāo):山西省河津县的东皋村,诗人隐居的地方。薄暮:傍晚,太阳快落山的时候。薄,迫近。《楚辞·天问》:“薄暮雷电,归何忧?厥严不奉,帝何求?”
  ⑵徙倚(xǐyǐ):徘徊,彷徨。《楚辞·远游》:“步徙倚而遥思兮,怊惝恍而乖怀。”依:归依。
  ⑶秋色:一作“春色”。
  ⑷落晖:落日的余光。晋陆机《拟东城一何高》诗:“三闾结飞辔,大耋嗟落晖。”
  ⑸犊(dú):小牛,这里指牛群。
  ⑹禽:鸟兽,这里指猎物。
  ⑺相顾:相视;互看。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知音》:“乃称史迁著书,咨东方朔,于是桓谭之徒,相顾嗤笑。”
  ⑻采薇:薇,是一种植物。相传周武王灭商后 ,伯夷、叔齐不愿做周的臣子,在首阳山上采薇而食,最后饿死。古时“采薇”代指隐居生活。《诗经·召南·草虫》有:“徙彼南山,言菜其薇。未见君子,我心伤悲。”又《诗经·小雅·采薇》有:“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市靡家,猃狁之故;不遑启居,猃狁之故。”此处暗用二诗的句意,借以抒发自己的苦闷。

【白话译文】
傍晚时分站在东皋纵目远望,我徘徊不定不知该归依何方,
层层树林都染上秋天的色彩,重重山岭披覆着落日的余光。
牧人驱赶着那牛群返还家园,猎人带着诸多猎物回归家园。
大家相对无言彼此互不相识,我长啸高歌真想隐居在山冈!  

【创作背景】
  王绩入唐后以秘书省正字待诏门下省,不久辞官还乡。贞观中出为太乐丞,旋又告归。此诗当作于诗人辞官隐居东皋(在今山西河津)之时。

【赏析】
  这首诗写的是山野秋景。全诗于萧瑟怡静的景色描写中流露出孤独抑郁的心情,抒发了惆怅、孤寂的情怀。“东皋薄暮望,徙倚欲何依。”皋是水边地。东皋,指他家乡绛州龙门的一个地方。他归隐后常游北山、东皋,自号“东皋子”。“徙倚”是徘徊的意思。“欲何依”,化用曹操《短歌行》中“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的意思,表现了百无聊赖的彷徨心情。
  下面四句写薄暮中所见景物:“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举目四望,到处是一片秋色,在夕阳的余晖中越发显得萧瑟。在这静谧的背景之上,牧人与猎马的特写,带着牧歌式的田园气氛,使整个画面活动了起来。这四句诗宛如一幅山家秋晚图,光与色,远景与近景,静态与动态,搭配得恰到好处。
  然而,王绩还不能像陶渊明那样从田园中找到慰藉,所以最后说:“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说自己在现实中孤独无依,只好追怀古代的隐士,和伯夷、叔齐那样的人交朋友了。
  读熟了唐诗的人,也许并不觉得这首诗有什么特别的好处。可是,如果沿着诗歌史的顺序,从南朝的宋、齐、梁、陈一路读下来,忽然读到这首《野望》,便会为它的朴素而叫好。南朝诗风大多华靡艳丽,好像浑身裹着绸缎的珠光宝气的贵妇。从贵妇堆里走出来,忽然遇见一位荆钗布裙的村姑,她那不施脂粉的朴素美就会产生特别的魅力。王绩的《野望》便有这样一种朴素的好处。
  这首诗的体裁是五言律诗。自从南朝齐永明年间,沈约等人将声律的知识运用到诗歌创作当中,律诗这种新的体裁就已酝酿着了。到初唐的沈佺期、宋之问手里律诗遂定型化,成为一种重要的诗歌体裁。而早于沈、宋六十余年的王绩,已经能写出《野望》这样成熟的律诗,说明他是一个勇于尝试新形式的人。这首诗首尾两联抒情言事,中间两联写景,经过情──景──情这一反复,诗的意思更深化了一层。这正符合律诗的一种基本章法。

【作者介绍】
  王绩(585—644)唐代诗人。字无功,自号东皋子,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县)人。隋末名儒王通之弟。隋炀帝时,举孝悌廉洁,授秘书省正字,六合县丞,因嗜酒被劾而还乡隐居。唐初,以原官待诏门下省,侍中陈叔达闻其嗜酒,特准日给一斗,时称“斗酒学士”。后弃官归隐东皋而终。工诗善文,作品多以田园、隐逸生活为题材,常以阮籍、陶潜自况。诗风朴素自然,洗尽六朝铅华,为初唐诗坛带来生气,且对五律的成熟,有所贡献。


------分隔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73 天

连续签到: 16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11-14 09: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1_367:}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4 09: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11-14 19: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4 23: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11-15 05: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mocs_21:}{:mocs_21:}{:mocs_2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09: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1_359:}{:1_367:}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