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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不贪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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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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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8 09: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两湖布衣 于 2017-11-28 09:28 编辑

不贪为宝

       《左传·襄公十五年》有一则小故事,曰:“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期,一块价值不菲的宝玉落到一个宋国人的手中。这个宋国人希望借助这块宝玉能给自己在仕途上捞点儿好处,就带上这块宝玉去见大夫子罕,并提出要将这块宝玉送给子罕。
       子罕看到这块宝玉后,深知这块美玉的价值和价格,所以对这位来客热情接待,但却坚持不接收他送的这份礼物。而献玉者,也就是这个宋人却误会了,他觉得子罕不愿接受礼物,可能是嫌这块玉石的价值还不够高。
       于是,这个献玉的宋人急忙解释道:“我自从得到这块玉石以后,就想着一定要把它献给贵人,于是便请了著名玉匠进行了鉴定。鉴定后玉匠告诉我:‘这块玉石有很好的质地,是一件稀世珍宝。’因此,我才敢把它献给您的。”
       子罕听了这位来客的话后,淡淡地笑了一下,平静地回答道:“我这个人,一向把不贪财的品行看做是自己的珍宝,而您则把这块玉石看做珍宝。如果我接受了你的这块玉石,不但您丧失了珍宝,我的珍宝也没有了。因此,我不能接受这块宝玉,还是让我们双方都保留着各自的‘珍宝’吧。”
       不贪为宝,称赞的是那种真正清正廉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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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11-28 09: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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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8 10: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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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11-28 10: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洁身自好视为珍宝也_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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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11-28 10: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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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11-28 10: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君子不饮盗泉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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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11-28 10:44:4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与人之间,朋友之间相处,都要保持距离,距离产生美!人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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