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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诉] 答来安法院的回复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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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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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9 16:57:5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法院回复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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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万象



一事同人LV5路人

1-18

答来安法院的回复

来自曝光台

 ̄,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资格不适合:

业主委员会在提交起诉材料及证据时经法院审核1个多月后受理了,法院并出具了要求我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6407元,要求将交费凭证复印件给法院。现在说主体资格不适合,那么当时就不该受理此案,或者告知业委会哪些诉求不合适,哪些合适。业委会也会考虑起诉哪些,不起诉哪些,需要以业主名字起诉的业委会可叫业主写委托书委员会起诉或委托业委会某个人代为起诉,换言之:业主代表大会委托业委会全权代为起诉,而业委会又全权委托律师代为起诉,规根到底是业主在起诉,这与1+2=3和2+1=3是一个道理。起诉时业委会递交了业主代表大会的会议笔录并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代表签名委托业委会全权负责处理。这说明是全体业主为诉讼主体,业委会是受托,业委会又聘请律师全权代理进行诉讼。这是谁之错,谁之过!看君心中自有公论!这与百姓聘请律师有二样呼?你是法官你嘴大。

二,1.案件材料复印:回复中说:“史Ⅹ文称,疏忽大意,沒有留存,愿意自己花钱上街复印…″,这是胡编乱造,无中生有的事。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写出时间?这是在博得读者同情心里误导读者对我的评论,同时博得读者对法院某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是如何的好。

案件的所有证据材料都是我提供给法院和律师的,而且原件也在我这里。我能没有留存?

2017年12月下旬,是我们要求申请再审,中院的人要求复印一审二审的全部证据材料,所以才要求来安法院复印的。因为律师动了脑颅开颅手术,人在来安休息,律师司务所在南京,卷宗已归档,所以我才要求法院给复印证据的。法院能编造出这样的回复我实在是无语了。

有人要问你有原件为什么还要到法院去复印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审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径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一一十三省略)。″

我们在第一次庭审中当座递交了要求法院调查取证的申请书,李法官当时接收了申请书,但未收集证据,而且在判决时判决我们证据不足?这就是我必须要拿的证据,也是我要求复印全部证据的唯一目的,不好明说怕他毁灭证据。

在2018.1.8下午去法院的档案室复印证据材料,复印好后李法官的书记员还是助理来查看一下,拿走了一部分,其中包括申请书。1月11日又去法院档案室直接要求复印申请书,这是申请再申审的重要依据,现已复印了申请书。

关于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第一:法院去调查,第二法院出据手续由申请人去查。法官自己既不去查,也不出据手续给申请人去查,就判决了原告败诉。其目的是司马召之心,路人皆知。

申请书是要求法院去移动、电信调取与南城美都前物业签定的广告费合同,只要拿到合同,法院必须判决前物业退出收取的广告费给全体业主。这是有法律条文支持的。法官心知肚明拿到合同不判决原告这条诉讼胜诉,那是要掉饭碗的,不去取证也不出手续给你取证,就这么糊里糊涂判,达到目的就行,你个小小的业委会能耐我何?看客们:问你们一声这是为什么?

要求复印卷宗材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法院回复中,我几次去要复印件好像是故意找茬。现在我来说一下去要复印件是不是故意的:

第一次去要求复印一份来安国\土局出据的证明,证明国土局同意前物业在沒有新物业接手的情况下撤离小区,仃止服务。这是国土局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造成小区一个月另五天无人打扫卫生,垃圾遍地,蛆蝇满地,复印此件是以后找国土局讨说法,这有没有错,当时李法官不耐烦的给复印了一份。拿了这个复印件去国土局找他们都说不知道,问我这复印件是哪来的,复印件上没盖章,又去法院要求盖章。一次复印跑二次完成。

第二次是要上诉,需要复印庭审笔录;看一看双方的辩论,知己知彼,看看需要补充些什么。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我在辩论时的辩驳怎么几乎没有。

第三第四前都以说过了。

我是六十多岁的人了,且有类风湿病,手腿关节肿痛,走路都一瘸一拐的,我想去法院爬台阶吗?那档案室还在三楼。

还有个问题想问一问法院合理不?

在二庭庭审中李法官压制我们的辩论权,我和律师还沒说几句打断叫我们的辩论说简单点,简单点,有些问题还沒说完,好了好了下个问题,而对方辩论时,还时不时的提醒和解释生怕我们不明白。(在此声明需望法院保持庭审录像到案件最终结束),在二庭结束后就去法院信访办反应了此事,当时徐副院长接访了我。根据再审的要求“驳夺当事人的辩论权可以再审”。我在2017年12月下旬也就是找李法官要复印件的时侯打通了徐副院长的电话,要求复印她接访的材料,十几天后徐副院长说书记员生病材料找不到了,我要求出据一封证明,证明我向你们领导反应过的此事,徐副院长说法院不可以出证明,要我重新去作笔录,笔录的时间是1月11号,笔录的复印件不给盖章说法院有规定。请法院出示不出证明、不盖章的规定和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事实终究是事实!真理永远是真理!法院是人民的法院!需望法院给出一个合理解释。

待我把申请再审的材料递交到省高院后,再把来安法院的判决一条条的对照法律条文在论坛上逐条驳一驳,共同来学习法律规定、法律条文,共同来维护法律。待续!!

大王叫我来巡山,收几只猴子



欢喜佛 ·说实话被谋杀 ·老邱 ·好人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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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邱LV14路人

沙发

依法办事,法院是公民最捍卫自己合法权益最后的地方了。但愿法官们都能执法为公,刚正不阿!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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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来安LV4路人

板凳

坚决支持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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畴隐莲初LV17至尊无上7

地板

花点钱,微博和百度贴吧推广,能一传十,十传百的效果。最好能推到微博热搜榜。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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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云轩主人LV19路人

5楼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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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剑LV1

6楼

法制?人制?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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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脑子说话LV1

7楼

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管空气!

1-18

1回复



M.平凡LV8论坛至尊

8楼

只能呵呵了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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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兔LV6路人

9楼

上次建阳商城不是打的安徽台的电话嘛 来采访一下就快了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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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人码头LV1

10楼

期待最终结果,可能要走司法监督程序了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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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蜗牛逛西藏LV7路人

11楼

老邱 发表于 2018-1-18 10:10依法办事,法院是公民最捍卫自己合法权益最后的地方了。但愿法官们都能执法为公,刚正不阿!

有几个能正真做到的???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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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蜗牛逛西藏LV7路人

12楼

来安的官??我表示呵呵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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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先生LV15至尊无上5

13楼

支持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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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尚~LV10路人

14楼

我,呵呵了。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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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飞的骆驼LV1

15楼

呵呵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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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天空18LV1新手上路

16楼

来安法院,呵呵。。。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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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风过客LV1

17楼

楼主不容易,支持,支持。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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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子改革委员会LV1新手上路

18楼

额,意思是不能让业委会代表你们打官司,你们可以组织业主们联名去告,然后业主们联名签字委托业委会做委托代理人,出个委托书,最好再去组织业主们和被委托人去司法局开个公证书,这样就可以启动司法程序了。。。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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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再说说LV3中级会员

19楼

想开点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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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LV8论坛至尊

20楼

关注!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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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佛LV10至尊无上

21楼

人嘴两张皮,官字两个口,

辩论时,有正方和反方.生活中同一件事,正说有正理,反说有反理,就看说的人想达到什么目的.

官掌握解释权,对同一件事可以因情况不同而有截然相反的解释且不受约束,与官辩是辩不赢的.

所以民不与官斗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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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8-1-29 23:26:3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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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8-1-29 23:26:4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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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8-1-30 16:37:4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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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8-1-31 19:09:1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太深了,普通老百姓根本探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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