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来安县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5月6日
报: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抄:本局相关股(室、中心),存档
来安县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统筹安排做好2019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滁教体基〔2019〕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眼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统筹、健全机制;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一)实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统筹管理
1、统筹城乡招生工作。统筹做好县域内乡镇学校、县城中小学和热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乡镇教育资源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教师补充和交流方式,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县城中小学(含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均衡编班,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全县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招生宣传、广告等必须报县教体局审核批准并实行备案制,招生过程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50人,对现存大班额情况,要强力作为,通过增加班额和调配教师等措施,合理分流学生,实现全部消化。
2、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问题。按照国务院和我省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县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我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随迁子女在我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向两头延伸。市特殊教育中专学校要创造条件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招生能力;义务教育学校要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对学区内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学生积极开展送教上门工作,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和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保障对开展送教上门的教师的工作经费落到实处。
3、统筹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7号)有关要求,规范学籍管理工作,要充分运用学籍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及时掌握招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要严格学籍管理规定和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受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许存在挂靠学籍问题,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
4、坚持均衡发展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分层次班等。各学校要按省颁标准配置班额,严禁大班额;要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2019年继续实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统招指标8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政策。
(二)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1、明确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全县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农村学校按照原乡镇确立的学区实施就近入学招生,县城小学、初中依据《来城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统一安排招生。
2、巩固就近入学成果。适龄儿童和少年按照户籍和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为据)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各公办学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择民办学校入学。民办学校要根据免试入学的原则和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县教体局备案,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任何学校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按照随机排位方式均衡编班。
3、强化权力和义务履行。各校要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精神,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学、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各校要积极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止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各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年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不得超出县教体局核定的招生人数和超班额招生。违规招生一经发现要依法纠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对招生校主要责任人要给予严肃批评及处分。
三、相关要求
1、乡镇小学一年级招生由乡镇中心校统筹安排,实行划学区、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学生全部入学,不得违规跨乡镇招生。乡镇初中按照当年所在乡镇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数,做好毕业生家长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确保所有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县城小学、初中依据《来城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确定的学区执行,不得跨学区招生。
2、各小学、初中均不得组织各种形式的、针对入学招生的考试、测试、面试、考核等,不得将考级证书和各种竞赛成绩等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得将小学招生与幼儿入园挂钩。
3、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能够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4、各乡镇小学、初中在2019年秋季开学前一周完成招生工作,来安小学、初中按照《来城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规定时间执行。
5、各学校要从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自觉增强党纪、政纪和法纪观念,规范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小学、初中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做到态度认真,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秉公办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确保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