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规定: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自主选择依法设立的培训机构,原则上个人先行付费,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下同),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对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五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从您提供的资料来看,您参加了2018年育婴员就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已经拨付,技能鉴定补贴还没拨付。原因是按照文件规定,申请技能鉴定补贴需要比对是否为初次通过技能鉴定,以往是通过安徽省职业培训管理系统进行比对,但是目前省人社厅正在对安徽省职业培训管理系统升级维护,在系统维护成功后我局将及时审核办理技能鉴定补贴。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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