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镇关于招募社区志愿调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排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为有奉献精神、乐于参与社会治理的来城退休党员干部提供展示的舞台,切实维护来城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新安、平安新安建设,新安镇人民政府面向来城退休党员干部招募社区志愿调解员。
一、招募岗位职责 1、协助社区调解民间纠纷,及时报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参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2、协助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集中化解和参与专项治理活动; 3、积极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 4、协助社区检查、督促生效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履行情况; 5、志愿调解员要到报名的社区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人民调解的志愿者没有报酬,由社区统一调配安排。
二、招募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来城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来城退休党员干部;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防控调处能力和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男女不限,男年龄在65周岁,女年龄在60周岁,有人民调解工作经历及经验的从优。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下列人员不得应募: 1、曾经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3、现任国家公职人员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募名额 新安镇共11个社区(西门、北门、永阳、东门、青龙、建阳、新河、高郢、七里、新城、红桥),每个社区招募符合条件的志愿调解员3-5名。
四、报名办法 1、属地报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个人到所居住的辖区的社区报名,填写《新安镇招募志愿人民调解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1寸照片2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2、截至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后一周内截至。 3、报名要求:应募人员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社区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有效。如参加招募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招募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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