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交管大队11月新闻通稿
为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减少事故起数,控制较大交通事故)行动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道路交通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持续开展交通违法“五大曝光”行动。现将我县11月份重点交通安全隐患点位公开公示、大型运输车辆违章较多企业、已办结交通事故案例、已办结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驾驶员名单曝光公示如下:
一、来安交管大队2023年11月酒驾醉驾人员实名制警示曝光公示:
二、来安交管大队2023年11月已办结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曝光: 2023年11月4日,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来安县水口镇新河村处设卡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一名杨姓男子因酒驾,在卡点被依法查获。经民警调查,杨某曾在2023年3月,因酒驾被查获。最终,民警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最终杨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三、来安县2023年11月已办结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公开公示
【三轮车闯红的发生事故负全责】2023年11月05日19时33分,周某驾驶车牌号为皖M小型汽车,在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白鹭大道与塔山路交汇处与邢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邢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当事人邢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小型轿车驾驶员周某无责任。交警提示:车辆通过路口时,要准守信号灯,才能保证自身安全。
四、来安县2023年11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公开公示
近期,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我县G345线永兴湖路段(原黄来路)缺少交通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部署下,该处隐患已整改完成。
五、来安县2023年11月大型运输车辆违章较多企业公开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安全“减量控大”专项行动,严格运输企业,尤其是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有效杜绝事故隐患。11月,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继续深化对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公开公示如下,督促辖区运输企业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铸牢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责任关。11月,全县危化品车违章较多运输企业:来安县业阳运输有限公司,存在4起违章未及时处理;11月,全县重型货车违章较多运输企业:滁州安江物流有限公司,存在14 起违章未及时处理;11月,全县重型挂车违章较多运输企业:来安县恒升运输有限公司,存在4起违章未及时处理。
信息来源:来安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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