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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桶回收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废桶回收利用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废桶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鹏森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沙黄工业集中区(黄泥岗镇张东路东侧18号)。
项目建设内容:安徽鹏森环保有限公司拟在现有环保设施,取消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HW49其他废物(900-041-49)盛装乳化液的废塑料桶”中废塑料桶盛装类型的限制,即扩充900-041-49危废代码下的废包装桶种类,新增铁桶生产线。调整前后总处置规模不变。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鹏森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95502980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65994180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意见表网络链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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