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激发消费潜能,根据工作安排,2025年我县将继续组织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公开征集消费券发放平台。
一、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且信用良好。消费券发放平台需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日常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受到所在行业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等。
2.具备较强影响力。平台应知晓率高,消费者认可度较高,具备消费者消费行为分析能力。支持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可覆盖消费券发放各行业领域,具备3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券界面搭建、展示及宣传等能力。鼓励平台配套资金参与消费券发放,无条件按要求全额用于消费券发放及相关促消费工作。
3.具备较强风险管控和诉求应对能力。能够及时识别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和大规模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具备在技术层面开发和应对新情况、新问题能力,能够为参与商户和消费者提供较为便捷的核销方式。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4.具备较强的宣传推广能力。参与消费券发放的服务平台应承诺匹配平台营销资源,放大消费券发放活动效果与声量。
5.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能够按要求及时提供较为详尽的消费券发放、核销、使用等相关监测数据,拥有消费券活动全部数据调取权限,能按要求搭建相关消费券发放、审核及兑现模块。
二、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支付业务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佐证材料。
3.发放消费券活动方案(包含承接平台领券便捷性、消费券核销企业操作便捷性、发行平台上级部门系统流量、网络技术支持、风险管控措施、配资及垫资情况等)。
4.承接政府消费券发放经验、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展促消费活动情况等佐证材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征选程序
1.各报名单位于2025年5月26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纸质版报送至来安县商务局。可直接送达也可邮寄,逾期不接受申报,邮寄以到达时间为准。
2.我局将根据各报名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承诺,经综合评选择优选择本次消费券发放平台。
联系人:周少超
电话:5617970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99号来安县政务中心12楼来安县商务局商贸流通股
电子邮箱:laxswj@126.com
来安县商务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