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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维加深入城管执法局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日期:2009-09-30 来源: 点击:237 县委副书记、县长金维加在县城管执法局调研并讲话  在来城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长 金维加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同志们:
我们即将迎来新中国60华诞和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中秋节。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在座的各位和你们的家属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同时,每逢节假日也是偷建抢建、违法建设的高发期。为此,今天我们召开会议就是要重点部署防范和查处来城违法建设问题。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问三个问题
发现不了问题,就不可能解决问题;找不到症结所在,就不可能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对于来城违法建设长期存在的现象,我的脑海中始终存在着三个大问号。
(一)为什么群众举报了,我们才知道有人搞违建? 目前,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人员已有66人,其中负责来城主要街道市容整治的有3个中队、30多人,负责来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查处的城管执法直属中队就有30多人,将来城按照永阳路和建阳路划分为四片,成立了4个小队,分片负责,包保到人。应该说执法队伍的力量还是比较充足的,每一位执法队员的工作责任也是明确的,但为什么当一些违建发生后,我们的执法队员不能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予以停工、拆除,反而是群众屡屡向我们举报,县领导才知道?县领导通知你们才知道?同志们,这就需要我们深刻反思,我们的工作中是不是存在执法分工不明确的问题、是不是还存在少数执法队员责任心不强,害怕得罪人,放任违法建设的问题,是不是还存在与违建户共同谋私利的问题?
(二)为什么滁洲市能对发现的违建快速拆除,我们就那么难拆除?《滁州日报》、《皖东晨刊》经常刊登一些关于大滁城建设方面的文章,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报道滁州市如何成功组织拆除违法建设的情况。那为什么我们拆除一处违法建设就那么难呢?我想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主观上没有认真研究违法建设拆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操作方法,同时还存在不敢得罪人、不想冒风险的思想,对违法建设只停工不拆除,留下了很多后遗症;二是客观上由于我县前几年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园区建设上,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严重滞后,没有动真格拆除违法建设,缺少快速拆除违法建设的机制和经验。
(三)为什么来城违建户的胆子那么大?县委、县政府长期以来对违法建设查处的态度始终是严厉的,但为什么来城的违建户仍然胆子还那么大,我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有的村组干部和村民将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混为一谈,将国家、集体所有的土地视为个人所有,没有认识到私自买卖土地是违法行为,把土地作为自己的私人财产随意处置,想买就买、想卖就卖、想建就建。二是经济利益驱动。有的人明知行为违法,但眼见土地、房产价格逐年上涨,违法建房成本小、利润大,有利可图,因而唯利是图,以身试法;有的人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心存侥幸,混水摸鱼,钻政策空子,盖起来就得便宜;更有少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胆大妄为,明知故犯,将国家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带头违法建房或以他人名义搞违建。三是执法力度不强。有的执法人员碍于情面、慑于权力,不敢得罪人,不愿得罪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该管的不去管,该处理的不处理,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对一些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社会反映强烈的违建房,只是口头警告,要求停工而迟迟不拆除,使得违建户心存侥幸,始终想着偷建、抢建;最不可思议的是现在还有极少数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与违建户串通一气,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帮助违建户打掩护,瞒报、谎报违建情况。我县长这边一通知执法局去查处,那边就得到消息了。
二、讲四点危害
当前,从城区到城乡结合部都有不少违法建设,某些地段、有些区域还很严重,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建设发展的顽症和最复杂、最集中的信访隐患。违法违规建设百害而无一利。
一是违法建设搞乱了城市建设秩序。近年来, 从中央到省、市政府,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越来越重视,审批越来越严格,对违法用地处罚也越来越重。但是,我们有的村民不办任何手续,违规建房;有的村民擅自将耕地当作宅基地,高价出售给他人建房;有的村民私自违规建房,造成了来城很多地方私搭乱建屡禁不止,建筑零乱、拥堵,这不仅扰乱了城市总体规划的执行落实,而且使城市显得零乱无序。“单门独院二层楼”是全市都知道的来安特色,但出门脏乱不堪也是来安特色。
二是违法建设冲击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据有关经济专家测算,一个城市每年正常的房屋供应量应该是城市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一平方米,我们来城常住人口是9.8万人,就是说每年可以销售房屋近10万平方米,但是如果违法建设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到处都是2层、3层单门独院的违法建筑,那么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分流我县的房地产实际需求,使众多开发商、投资商望而却步,不愿意也不敢竞买来城的土地,搞城市开发改造。
三是违法建设搞坏了干部作风和社会风气。一方面胆子大的群众敢偷盖的,盖上就盖上了,就得到好处了,有部分真正困难的群众反而还没建上,纵容胆大妄为,造成了社会不公。另一方面找关系,放任偷盖,有的执法人员串通起来偷盖,干部的胆子也大了,也敢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法利益了。不是有干部因为这些问题出事了吗?
四是违法建设严重损害了县委、政府形象。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的档次、建房管理的水平能够直接反映一个地方党委、政府干事创业的形象和部门执法能力。目前,来城违法建房现象已经严重侵蚀了城市公共资源,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重影响了来城环境和对外形象,制约了来城的健康有序发展,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对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违法建房查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提三个要求
一是要怀揣事业心,认真履行职责。我们都是公务员、执法工作人员,承担着管理城市的重要职责,每一名同志都要怀揣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能懈怠了我们的事业。不干事、不作为,我们问心有愧。如果转一转、糊一糊,对不起组织,对不起自己。
二是要怀揣公平心,做到秉公执法。建房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对那些有审批手续的,要引导他们按规划建设;对不符合建房条件的申请户,无论他是什么人、有什么关系,都一律不得同意建房。查违、拆违工作必然会涉及和剥夺一部分人即得的非法利益,阻力和困难可想而知,处理不公就不能取信于民,就会对工作产生严重阻碍,所以每一个执法队员的执法行为都要严格按照政策、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必须公开、公正、公平,绝不容许出现优亲厚友、避重就轻的现象。
三是要怀揣敬畏心,坚守法纪底线。我们做人要守底线,做事要守法度。底线很重要,违法的事不能做,缺德的事不能干。我们履行职责、处理事务,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权利办事,千万不能违法乱纪。但现在据反映,有些人胆大包天,没有怕头。突出表现为:有的人私下收受违建者的钱、物,接受违建者吃请,对违法建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帮助违建者打掩护;还有极少数人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弄虚作假、骗取批准、违法开发。有些人通风报信,号码都报给我了。这些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为什么这些人如此胆大妄为呢?我想,主要是一种侥幸心理(搞就搞了干不倒我);是一种模仿心理(有些乡科做领导也在搞);是一种贪婪心理(不搞白不搞)。这些都是错误心理,出事就不轻。一旦出事不仅要丢饭碗,而且还要坐监牢。我在这里也郑重警示,善意提醒各位,一定要注意有的事不能干;不要指望人家不知道,做前,要想好后果。
同志们,县委、县政府重治违法建设的态度十分坚决,希望你们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本着对来安经济发展负责、对来安人民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方法、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坚决打好来城违法建设管理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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