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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有望医保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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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22: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真正意义上的社保去安国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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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10-11 10:2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互转,方便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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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10-11 14: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惠民角度上说,医保本来就应该全国各地都可以通用互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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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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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21: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江苏等地媒体报道江苏、上海、浙江和安徽三省一市提出将在长三角地区建立医保定点机构的互认制度、异地就医医保费用代报销合作机制等。记者昨天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这个意见还处于拟议中,需要协调的事情还有很多。互认存在很多难题  近日,泛长三角地区社会保障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南京召开。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三省一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牵头成立了泛长三角地区社会保障合作专题组。此次公布的《泛长三角地区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征求意见稿)》规定,合作方应确保参保职工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在长三角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征求意见稿中,还对医保关系转移的对象作出了明确界定,并规定,在长三角不同统筹地区参保的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各地应予以承认,合并计算。
  “目前各地的医保政策不一、标准和待遇都不尽相同,实现这种转移需要解决很多难题。”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征求意见稿对参保和缴费年限的互认已有明确规定,但在统筹基金的转移上还存在一定分歧,另外,各地的医保网络系统不统一也需要逐渐解决。相关意见下月公布
  早在今年7月初,我省马鞍山市与上海市率先实施了医保跨区域协作,实现了医保的异地结算问题,昨天下午,记者采访马鞍山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时获悉,当时两市之间的协作仅仅是提供跨省的医保异地结算服务,主要是方便在当地城市居住、社保关系在异地的退休人员就近办理医保费用报销手续,这一协作并不涉及到医保基金的统筹和医保的转移等难题,所以方便操作。该负责人表示,一旦涉及到医保统筹基金的转移,操作上就比较复杂。
  提出医保互认制度是加强泛长三角区域合作进程中的一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员表示,长三角地区真正实现区域内的医保转移还没有具体时间表,目前各方都在征求意见阶段,11月上旬有望公布相关意见,但具体实施还有个过程。 “实际操作阶段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各方协调和兼顾。 ”相关人员表示,各方将本着先易后难的办法来逐步解决,尽快方便各地居民之间的医保转移和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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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7 23: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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