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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2-7 15: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删了,可能有什么问题。理解万岁! [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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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7 20: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做广告,对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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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0 11: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想在家乡找有心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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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2-11 12: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可以做,不过要发对版块,发在不可以做广告的版块极有可能被删除。

如果是做广告的话,可以发在信息发布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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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1 16: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总版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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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2-11 17: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5楼(刘宇恒) 的帖子

有什么误会,大家说开了,就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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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7 12: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恒星棒.金星球穿越作用现象 不应该删,它是独特的创新,因为是家乡我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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