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来安县首届青年运动会篮球赛程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9-19 21: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篮   球



“老明光杯”来安县首届青年运动会男子篮球赛竞赛办法及赛程表

一、        比赛时间地点

2010年9月18日、19日、20日、24日、25日、26日六天时间

地点:县运动中心篮球场

二、        参赛单位

来安论坛    公安局    行政执法局  县直团委一队(交通局)

来安中学    来安职高  金禾公司     县直团委二队(金邦公司)

来安三中    土地局    县医院       县直团委三队(检察院)

三、        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篮球协会审定的2003年篮球比赛规则。

2、比赛分为小组赛、复赛、排位赛、决赛四个阶段。

(1)、小组预赛,12支球队分成A、B、C三个小组,球队直接抽签分组,每组四支球队,各小组采取单循环比赛,取小组前两名进入复赛。

(2)进入复赛的六支球队以抽签的方式选择各自对手进行比赛,胜者的三支球队直接进入冠亚季军争夺赛,败者则进行四至六名排位赛,进入决赛的三支球队进行单循环,按积分决定名次,积分相同时由相应队之间的得失分率决定最终名次,排位赛比赛方式与决赛方式相同,积分标准:胜一场2分、输一场1分、弃权0分。

(3)全场比赛分为四节进行,每节毛时15分钟。

(4)全场比赛每队可叫5次暂停,上半场2次,下半场3次,上半场暂停机会不准带入到下半场来。

  (5)参赛队因自身原因20分钟内不能正常参赛的视为自动弃权,比分按0:20计算对方胜出。

   (6)各参赛队员以各队报名表为准,比赛期间各球队队员带好身份证,以证明其参赛身份,如发现未报名者以队员身份参加比赛的情况,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取消其参赛队伍的比赛成绩。

  (7)比赛前或比赛期间如遇雨天延期或中断比赛,由组委会办公室电话提前通知或现场决定。

四、奖励办法

   1、比赛取得前三名发奖杯一座。

   2、前三名球队队员每人获得奖牌一枚。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一座。

   4、前三名球队为各自团委总成绩获得九分、七分、五分。

五、本规程解释权归本次比赛组委会。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日期
时间
比赛队伍
日期
时间
比赛队伍

9月18日上午
8:30-9:40
金邦公司—来安职高
9月20日下午
2:30-3:40
金禾公司—来安论坛


10:00-11:20
县医院—金禾公司
  
3:50-4:50
来安职高—土地局

下午
2:30-3:40
行政执法局—来安一中
  
5:00-6:10
县医院—来安三中


3:50-4:50
来安职高—检察院
  
  
  


5:00-6:10
交通局—公安局
  
  
  

9月19日上午
8:30-9:40
检察院—金邦公司
9月24日上午
8:30-9:40
金邦公司—土地局


10:00-11:20
县医院—来安论坛
  
10:00-11:20
行政执法局—公安局           

下午
2:30-3:40
交通局—行政执法局
下午
2:30-3:40
来安论坛—来安三中


3:50-4:50
金禾公司—来安三中   
  
3:50-4:50
来安一中—交通局


5:00-6:10
来安一中—公安局
  
5:00-6:10
检察院—土地局


  
  
  
        小组赛结束


  
  
  

日期
时间
比赛队伍
日期
时间
比赛队伍

9月25日上午
8:00-9:00
抽签决定
9月26日上午
8:30-9:40
排位赛

进入复赛
9:10-10:10
  
9:50-11:00
决赛


10:20-11:20
  
  
  

下午
2:30-3:40
排位赛
下午
2:30-3:40
排位赛


3:50-5:00
决赛
  
3:50-5:00
决赛



比赛抽签决定各队小组及数字代码

A1 金邦公司      B5 县医院         C9 行政执法局

A2 来安职高            B6 金禾公司       C10 来安一中

A3 检察院                B7 来安论坛        C11 交通局

A4 土地局                B8 来安三中        C12 公安局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篮球项目组长:张勇 电话13955026806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9-19 22: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也有,我是想问问这两天的比赛情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祥平碧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11-24 23: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