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收起左侧
楼主:江东浪 - 

他们在雨中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1 12: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美容师,辛苦的环卫工,向他们致敬!
牧马人 发表于 2010-12-21 10:56



    谢谢你的赐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1 12: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种生活叫谋生。
热情桑吧 发表于 2010-12-21 11:16



    谢谢你的赐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1 12: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可以扫净大街,但扫不净人心的污垢!
不动声色 发表于 2010-12-21 11:25



    你的点评发人深省。谢谢关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2-21 17: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底层的老百姓,他们任劳任怨,做最脏的活,赚最少的钱,他们发发牢骚,是应该的,那些出行都是车来车往的领导们,你们可曾关心过他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1 20: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左手涂鸦


    你的点评很有深度。谢谢你的支持,向你致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1 20: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左手涂鸦


    谢谢你将此图鉴定为精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1 21: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执着就是 精华
果采山中李 发表于 2010-12-21 21:00



    谢谢你的鼓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3 12: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窗外若是自己的家人呢?艰辛!请珍惜好自己的工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3 12: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清风徐来


    谢谢你的赐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