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论坛的生命。。。。。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12-26 20: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一个顾问深知论坛斑竹的义务和职责,当个斑竹很容易,当好斑竹却很难,一个斑竹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极强的责任心,必须以身作则遵守论坛制定规则。坛友和论坛需要一段时间磨合,我也经常带头自己撰写所谓不成文的文章,尽可能回复网友的帖子,致力于激发网友发帖的积极性,与之一道发表观点、参与讨论,每天巡视一下坛子,为管理员物色有能力的人氏加盟斑竹。煽动人气,留意营造轻松幽默的气氛。

  当然,一个版主能力高低的量化标准是看他所负责的版块的高质量文章的数量和人气的多寡,而不是他自己发了多少好文章。 当个版主是尽义务,尽心尽力,并不代表就是论坛的最高水平。我看到,很多高水平写手不想当版主,只是想专心于做文章,所以自己不可以自鸣得意。我还看到各论坛兄弟姊妹年纪都一大把,但是,才华横溢的比比皆是,十分敬佩,深感自己才疏学浅,本人一定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一个新版的创立,需要推广才能成熟,反之衰落。对于论坛的兴衰,我深深的明白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版主是一个为网友服务的角色,是最无私的奉献, 斑竹决定版风,宗旨决定了论坛的话题,

   目前,最为迫切的问题就是如何吸引来安,滁州,来至全国的网友来参与来安论坛,尤其希望吸引那些能写的网友来增加人气。自己也要定时写文章,积极跟帖,激发老朋友鼓励新网友。热烈欢迎各论坛网友和各位老大进来安论坛来坐坐,为我来安坛子撑撑台面,在此感激不尽了。嘿嘿,这叫拉客,俗话叫拉皮条。如果我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皮条客那就是“优秀”的版主了,因为发帖和跟帖就是论坛的生命。。。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收起 理由
唐家三少 + 5
热情桑吧 + 5 高论。
放弃昨天 + 5 说的很好。
来安网安 + 10 说到我们大家心里了
咖啡勺 + 9 学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2-26 20: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楼主说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2-26 20: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LZ说的很对。很惭愧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2-26 21: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宏道 于 2010-12-26 22:31 编辑

真好!

{:soso_e17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26 22: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跑题了     是我看到淡淡写的最不好的东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2-26 22: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个版主真够累的,还要学会拉皮条?!那就从头学巴,就当体验一种{:soso_e128:}生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2-27 00: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很久以前我就说过,斑竹要有特色,版块才有特色,我们需要稳重的管理,但我们离不开个性的风格。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2-27 00: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很好,鼎起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2-27 07: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平淡是真


    忠于职守、既顾且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20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2-27 08: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平锅觉悟太高了。。。
我跟后面追,吃了一嘴灰。。。。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