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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顿邱南路城河组被拆迁户安置房选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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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11: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新来安 于 2010-12-31 14:40 编辑

                  顿邱南路城河组被拆迁户安置房选房公告

顿邱南路城河组地块被拆迁户安置房集中选房工作,定于2011年1月1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2011年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选房地点:县人社局院内
三、搬迁奖励截止时间:搬迁奖励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24时至2011年1月19日24时,在2011年1月10日24时前签定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腾房、交钥匙的,按被拆迁房屋的合法面积,给予被拆迁人100元/㎡的奖励,以后每推迟一天,每平方米减少10%的奖励,超过奖励时间,不享受搬迁奖励
四、安置地点和房型:滨河安置小区。安置房面积分为73㎡、90㎡、106㎡、122㎡四种房型。
五、选房办法和程序
1、2011年1月10日为集中选房日。选房时,按照先签先选的原则,由拆迁工作队员带领已签定协议、腾房、交钥匙的被拆迁户到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2、选房采取“抽签+选房”的方式进行。上午8:00抽签:被拆迁人按各拆迁工作队的要求,排队抽取“顺序号”。选房:下午2:30开始被拆迁人持“顺序号”,应主持人叫号,按要求选取符合自己安置面积的房号,予以固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六、有关要求
    1、被拆迁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抽签,不能按要求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只能在剩下的户型、楼型选择安置房。参与选房的被拆迁人选房后三日内不交房的,所选房号无效。
2、选房时须按楼层高低相对平均的要求进行选择。被拆迁人选择2套以上(含2套)的安置房,应分别在1-4层和5、6层相对平均选择楼层。选房后,先给予被拆迁人12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从房屋腾空交房之日算起)和两次搬家费,交房并经验收后,按《“新来城”建设项目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发放办法》,兑现补偿安置资金。
   特此公告
                                                                                                   “新来城”建设指挥部拆迁指挥办公室
                                                                                                           201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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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12: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7:}有一部分人要发财了,少部分人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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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12-31 12: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有机会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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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18: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透明是政府一项最正确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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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19: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确举措就必须支持。{:soso__3169780705698112763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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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19: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暗箱操作,老百姓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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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2-31 19: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纯支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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