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送葬长龙,来安 愿你一路走好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2-18 23: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帅· 于 2011-2-18 23:26 编辑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8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2-18 23: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用这样的题目好像不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23: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白鹭飞


    谢谢,我以修改,呵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2-18 23: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什么事件,但看视频知道 录像人和周围人笑声中明白 都是幸灾乐祸的。

可悲温县,死人也被活人嘲笑。更别提活人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2-19 00: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人也被活人嘲笑。更别提活人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2-19 08: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可奈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2-19 09: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出租车司机被害的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2-19 10: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就是去年在舜山大安附近被害的的哥送葬队伍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9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2-19 11: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请有意的的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2-19 12: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又送一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