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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请人社局公开和落实有关文件政策(人社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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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5-9 10: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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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5-9 10: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网友发布:根据2010年1月5日《关于印发安徽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考试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3号)文件规定,各地按照规定程序经市级审核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已上报至省人社厅。请问,时隔一年多,做为政府主管部门为什么省人社厅到现在还不安排考试,如果说是省政府暂停此项工作,难道在下文启动此项工作前没向省政府汇报吗?物价飞涨,一千块钱的工资养家糊口。请问这样的生活标准能否让人活的有尊严?有幸福指数?一句目前参公工作暂停,具体时间尚未确定。令人伤透了心.希望有在哪里?急盼你们能给我一个答案!!!!

说明这个文件还是有的,不是凭空捏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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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9 12: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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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拿点小分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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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5-9 22: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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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5-11 06: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省政府人社厅是严重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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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11 07: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飘过!
不讨论,不参与。
只是拿点小分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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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5-16 05: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省其他市、县都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考试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3号)文件政策,开始恢复办理参公申报、审批了,来安县人社局居然说至今没有收到这个文件,难道来安县不是安徽的,或是安徽的特区?对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负点责任吧,不要只顾自己加工资!还说什么公务员狗屁阳光工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而且上面还没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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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5-16 19: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飘过!
不讨论,不参与。
只是拿点小分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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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5-16 19: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人社局也许真的没有收到文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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