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网友回复“ 谁动了我的耕地?”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8-28 22: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正式启动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
违法买卖农业土地已经危害国家稳定、民主民生、社会和谐。
派出多路记者采访农民。其中一位农民哭着对记者说:耕地被他们强买去了,我的儿子、孙子往后怎么生活呦。

     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7日在京举行,正式启动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
  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这次执法检查确定了法律宣传和实施基本情况,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对农村承包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支持等几个重点。会议指出,执法检查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特别是要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同时还要了解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土地管理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事求是评价法律实施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根据安排,执法检查组将组成6个小组,于今年8月至10月分赴河北、吉林、安徽、山东、湖南、甘肃等地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其余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出重要批示。
        吴邦国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要通过这次检查,全面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蒋树声出席会议。在听取有关部门介绍情况后,乌云其木格作了讲话。她指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乌云其木格强调,这次执法检查确定了法律宣传和实施基本情况,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对农村承包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支持等几个重点。要准确领会法律的基本精神,围绕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依法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重点开展工作。
乌云其木格指出,执法检查中,要大力宣传中央的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要让大家了解中央关于“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精神。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特别是要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同时还要了解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土地管理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事求是评价法律实施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9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8-28 22: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hao  啊!早该出台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8-28 22: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农村户口,可是生产队没有通过我就把我的田给分了,现在想要田,却要不到,有人能帮我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8-29 06: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黑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8-29 17: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户口的,常年不在家种地的,地肯定得分给种地的,国家不会看着让良田荒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8-29 22: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世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