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珍惜来安论坛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3-15 08: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节过后,感觉来安论坛的热闹劲少了,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的无厘头文字,有的像梦呓,有的却实实在在地骂人,有的含沙射影地发牢骚,这样下去来安论坛的吸引力接没有了。来安论坛是所有来安人的精神家园,我们要珍惜她、呵护她!在这里应该反映出来安人的朴实、纯厚、善良的素质!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热情桑巴 + 5 + 16 言之有理
沧浪 + 5 我很赞同
未完成 + 2 + 10 很有道理。。
总评分: 元宝 + 7  活跃度 + 3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8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3-15 08: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很对,论坛的良性发展是和网民的素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应该提倡高质量发帖,高质量回复,尽量言之有物,而不是鹦鹉学舌人云亦云或者敷衍了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3-15 20: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非常赞同楼主之所说,大家应该多谈一些有意义的问题,尽量少谈那些无聊的话题. (来安论坛)可不是(来安论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87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3-15 22: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一些泄愤、盈私的帖子,论坛绝不手软,也请广大会员爱护论坛,理性浏览,文明发帖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3-17 09: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想念平淡是真、笑叹红尘、唐家三少、永阳天外客、皖风等等一批有特色、有个性的版主和坛友。回来吧,朋友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3-17 19: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恩,不太火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3-18 21: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珍惜来安论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3-18 22: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来到 论坛之后  几乎每天都想到   不开心的时候和你们说说话 感觉很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