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给论坛一个建议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8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0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3-16 13: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论坛现在已是关心来安发展的热心市民的一个展望窗口,经过几年的努力论坛的业绩可圈可点!
     近来浏览论坛发现很多朋友都在询问有关农保的事情。兹建议论坛管理者到相关部门搞一份官方文件发到论坛上,给市民一个清晰的答案。毕竟这是一项民生工程第一时间在论坛上获得消息,会让市民对论坛更加亲睐。愚见!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诚信度 收起 理由
论坛办公室 + 10 + 15 + 4 感谢您对论坛的建议和支持
总评分: 元宝 + 10  活跃度 + 15  诚信度 + 4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3-16 13: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县政府网站的相关回复: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2年将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此项工作,县人社局高度重视,现在全县各乡镇正在进行人员信息登记、核对工作,并已拟定了实施办法、实施方案、工作规程等文件,待省市正式布置后,立即启动实施。早日将这一涉及广大城乡居民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早日将到龄居民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居民或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参加。
未满60周岁,个人缴费标准暂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档次,各县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政府对参保人每人每年补贴30元。
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期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对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到龄时,月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月基础养老金为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实施时,参保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参保缴费。
    也欢迎您继续关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政策。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3-16 13: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宏道 于 2012-3-16 16:02 编辑

回复 2# 来安草民


    请问:如果我在外地缴纳了社保   社保包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失业金了 来安的养老金还需缴纳吗? 谢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1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3-16 14: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看看,  还是有用的东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3-17 1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