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石固能否再呈祥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7-16 07: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固能否再呈祥?前事之师不可忘。
切莫开山取矿石,再不挖洞做窖藏。
因地制宜种草树,遵循科学放牛羊。
来安些许古遗址,留予后人细品尝。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70 天

连续签到: 16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7-16 07: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一代人要给后代留一些东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83 天

连续签到: 1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16 08: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7-16 13: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绿色和平!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6 22: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呐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